各区(市)招考办(自考办):
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工作是学习传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书画艺术教育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上半年的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4月20日前。
报名地点:各区(市)招考办(自考办)。
各区(市)报名数据须于2008年4月20日前报送至枣庄市自考办,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 孙巧英、李彬
电 话: 0632-3322362
E-mail: zzshysks@163.com
三、报考对象
凡具有一定艺术功底的书画爱好者均可报考,不受年龄、职业和文化程度的限制。
四、考试内容
国画(含工笔画)、书法(毛笔)、硬笔书法。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06]78号文件执行。初级、中级每人每次50元,高级每人每次60元。
六、宣传组织
各区(市)招考办(自考办)要加强领导,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务工作。要主动与学校、少年宫、书画培训班学校等机构联系,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培训工作。
各区(市)招考办(自考办)要认真搞好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全面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附件一: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考试办法、评级标准及样题。
附件二:国画等级考试考试考试办法、评级标准及样题。
附件三:硬笔书法等级考试考试办法、评级标准及样题。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