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教育部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促进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我报从今天起在一版刊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笔谈》专栏,请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围绕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就各部门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行深入阐述,敬请关注。
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推进新时期义务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是兴教之基、立国之本,是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最基本的领域,也是每一个孩子未来发展的起点和每一个家庭未来的希望。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新期盼,适应国家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转变一切有违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办法和体制机制,重新审视和定位义务教育各方面的工作,努力破解当前老百姓最为关切的热点难点,加快改革与发展步伐,努力开创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来准确判断当前义务教育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加快义务教育普及提高的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工作无疑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普照所有的适龄儿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人人有学上的历史性任务基本完成。
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能仅仅满足于普及率,还要看巩固率和合格率;不能仅仅满足于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了上学机会,还要让每一所学校都建成合格学校,每一个孩子都接受完整的优良的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目前的发展现状,还要看到与未来国家需要和人民期盼的巨大差距。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容乐观,各地发展非常不平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特别是广大农村学校条件还很不完善,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开不齐国家规定课程或达不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的学校还为数不少,有违基本教学要求的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现象相当普遍,目前的教育体制还难以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新产生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现象依然十分严重等等。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依然是国民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最应当加强的领域、最需要重视的工作,远没有到可以“歇一歇”、“让一让”的时候。要在谋划未来教育发展中更加突出义务教育这个重点,在公共财政中和公共资源配置中予以优先保障。
二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来调整完善今后义务教育的发展机制和政策,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在各地义务教育事业得到普遍发展的同时,一些大中城市、发达地区和一些优质学校发展更快,义务教育办学差距进一步拉大,教育不均衡现象十分严重,制约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我们过去在穷国办大教育的条件下,采取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大大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地方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人民群众负担过重、教育公益性严重受损等现象。我们过去在推进分配体制改革的同时,打破大锅饭,激活了学校的办学活力,但同时也出现了校际差距迅速扩大、竞争日益加剧、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择校现象不断加剧。我们近年来虽然在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但还不足以抵消各地义务教育投入上的不断扩大的差距。我们虽然采取各种努力来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但远不能满足这一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这一系列的新问题、新挑战,都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问题提出了新的诉求。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制定出台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办学标准,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以引领和推动各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城乡实现教育公平的体制基础;以保障公办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推动教师定期交流,进一步提高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比例,推动教育对口支援和优质资源共享,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有效遏制择校之风的蔓延;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残疾儿童、少数民族学生采取更加优惠的扶助政策,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支持力度和加快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的建设,帮助各种学习困难和心理需要辅导的学生,努力促进学生群体之间的公平。
三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来确定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着力点,把全面提高质量、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我们曾以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乃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公共教育投入,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教育发展成就,达到了令国外同行广泛称赞的基本教育质量。但是,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而沉重的。诚然,一个重视教育的民族是有希望的民族,一个勤奋好学的国家是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学生、家长、社会乃至我们的老师所作出的牺牲和努力,在当今时代,是不是真正有价值和有意义,这需要全社会来反思。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观念,从体制机制入手,从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就业体制、用人制度、工资分配体制和社会评价制度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地进行调整和改革,各行各业、家长、社区都要有所作为,共同还孩子以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空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更要负起责任,有所作为,加快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减负”和加强学生锻炼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一切有违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做法,真正促进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 姜沛民)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