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印发了《枣庄市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枣教发〔2009〕34号),小学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初中按照“免试直升、集中划片、相对就近分送”的原则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学校招收的新生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的方法进行均衡编班,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或分班,更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城区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总量,严禁跨范围、超计划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
(陈超 张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