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0〕32号
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09年省级规范化
学校检查情况反馈和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各2009年省级规范化学校申请复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09年省级规范化学校检查情况反馈和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学校和教师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快推进素质教育,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注重发展自身的特长和特色,选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
二、明确任务,把握标准,全面实施规范化学校建设。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注重内涵、加强管理”的原则,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执行。各区(市)、学校要进一步学习把握规范化学校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在创建规范化学校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开展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要加强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通用技术实验室、体育活动室等建设,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配备,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通过规范化学校建设,使校园环境更加净化、美化、教育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要端正办学思想,纠正违规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校本研究,提升广大教师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提高课程实施的能力水平,适应新课改的需要。要加强课程规范意识,规范校本课程和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提高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质量。
四、进一步提升办学理念,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要牢固树立现代教育新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管理方法,在学校管理、教学上有创新。突出抓好师生、校舍设施、校园环境、财经、档案、安全等管理工作,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及时、高效”,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同时充分发挥各室的作用,建立并逐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各专用教室、图书、器材的开放率、使用率和学生参与率,加强对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开齐上足课程,管好、用好设备和器材,最大限度地发挥育人功能。健全学生的常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素质。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创建活动有机构、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区(市)把规范化学校创建列为学校年终综合督导评估的内容,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要制定限期计划并限期完成。
请各区(市)将2010年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创建计划和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于
附件:关于下发2009年省级规范化学校检查情况反馈和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