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2011-2015年)》,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工作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创新制度,构建系统衔接的德育体系
(一)正确把握德育工作指导思想。新时期德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真正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德育载体,突出实践环节,探索有效实施德育的方法途径,着力解决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机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针,始终坚持学校德育的正确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根本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为根本途径,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以整体规划、系统衔接、全员育人、家校社会有机配合为根本策略,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合力;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根本保障,促进德育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建立新型的德育工作制度。建立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实现学校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德育、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中小学班教导会制度,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班级任课教师参与、家委会代表参加的班级教导会,定期研讨解决班级和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时既考察教师的教学工作,又考察其育人工作。建立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社会义务制度,推动政府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义务承担起学生参观学习、社会实践等责任。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档案,将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纳入学业考核。
(四)确定科学的德育内容体系。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包括: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2.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养成教育,推进德育生活化、系列化,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谈吐、举止、服饰等个人礼仪,掌握在家庭、校园、公共场所等场所的交往礼仪、行为规范和学习准则,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3.实践创造教育。坚持文化学习和品德培养的统一、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的统一,以动手实践和活动体验为基本途径,培育学生的劳动意识、求知上进的品质、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4.公民教育。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国防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把个人的追求与整体的核心价值有机统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五)明确不同学段德育的要求。小学阶段重点抓习惯、重养成,进行遵法纪、讲文明、爱劳动、爱集体、爱家乡的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初中阶段重点抓体验、重实践,让学生在具体实践活动中体验美德、健全人格、遵守公德,培养爱国情感,掌握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常识。高中阶段重点抓深化、重内涵,加强公民道德、民主法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倡导各地和中小学校结合德育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年龄特点研究制定中小学各年级学生的德育基本要求和活动常规,形成规范化和序列化的德育内容及实施要求。
二、创新途径,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每一名教职员工均是德育工作者,每时每刻、每一个教育环节均是德育时机。要切实加强师德教风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德育意识,明确教职员工通过课程与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管理、行政服务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做到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在不同的岗位上共同担负起育人职责。
(七)切实加强班主任工作和班级建设。班主任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班教导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充分发挥班主任管理和建设班级的核心作用,共同做好班级建设和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培养和提高,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班级管理的艺术和水平。要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班集体氛围。要科学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要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要主动与学生家长、所在社区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
(八)切实营造校园文化育人环境。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育人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使建设过程同时成为教育工程。积极开展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网站,广泛开展网络道德、网络文明教育活动,营造绿色网上空间。
(九)切实发挥课程和课堂教学德育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各学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有机统一的课程目标,掌握学科的“德育点”,把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和德育功能充分开发和发挥出来。教师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过程中,应深刻认识课程的育人价值和育人要求,始终注意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引导。教学研究机构和教研人员要深入指导课堂教学同德育有机结合,制定学科课堂教学德育评价标准,实现德育和智育目标的有机统一。
加强德育类课程建设与实施,开全开好德育类国家课程,认真实施《传统文化》、《人生规划》等地方课程,指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发建设丰富多彩的的德育类学校课程。改革德育课程教学与考试办法,加强实践教学,避免空洞说教。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不留书面作业,学业评价禁止闭卷考试,采用日常品德习惯养成纪实性考核办法。初中思想品德的考核倡导开卷考试,重点考察学生案例分析和判断能力,增强是非观、价值观的考察考核,力戒死记硬背道德知识。
(十)切实加强德育实践活动。实践育人是德育的基本途径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德育实践活动纳入课程管理,把校内外学生实践活动基地建设纳入学校课程资源建设,为每个学生提供社会实践课程。各地和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在各种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寒暑假以及学生的入学、入队、入团、开学毕业典礼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校要设立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文化艺术、读书、科普等群众性活动。要完善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有关制度,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依托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和公益性场馆,广泛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小学阶段德育活动要体现生动性、趣味性,动手动脑,丰富情感体验的特点,中学阶段要体现知识性强、吸引力大、参与度高,开阔视野、促进思考、增强能力的特点。
(十一)切实加强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强化行为规范训练,让学校成为学生学习和掌握社会行为规范的重要场所。注重道德实践,克服知情脱节、知行背离的现象,充分发挥活动对学生明理、炼志、笃行的作用,不断巩固和强化其正确的道德认识、情感及行为方式。注重养成教育的整体性,把养成教育分解和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等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增强可操作性,整体优化教育效果。
(十二)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渗透到学校教育全过程之中。倡导中小学校在学校课程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科学组织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心理帮助的学生,积极化解学生各种心理问题,监控并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建立完善学校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
(十三)切实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加强和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探索完善科研引领、典型培育、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丰富和创新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民主监督和家长教育的工作形式。探索建立家长委员会协会、联席会议等,协同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倡导各地聘请优秀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兼职教育督学。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将家长委员会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体系。
(十四)切实发挥校外教育和社区教育的作用。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等公益性教育设施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校外实践活动。积极建立中小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制度,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要会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种社会团体积极开发利用社会德育资源,为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
三、加强领导,完善德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十五)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德育作为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中小学校长在学校德育工作中负有“一把手”责任,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班子成员中安排专人负责德育工作。学校要切实树立全员德育意识,把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估。
(十六)加强德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教导处的职责定位,赋予教导处组织管理教师全员育人的职责,将教师的学科教学和学科德育有机统一,在学科教学中体现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小学校要普遍建立学生指导中心,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交友、心理、活动、实践、发展等各个方面予以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服务。积极发展社团组织,组织各种学习、科技、艺术、体育、读书俱乐部,支持学生自主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改进和创新少先队、团组织、学生会工作,推行学生干部民主选举,定期轮流任职。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班主任资格认定、培训培养、选拔和考核评优等制度体系,对班主任在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和待遇上给予应有的关心和支持。学校要按照每10个班级配备1名专职教师的标准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鼓励和提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选聘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经验的业界人士担任校外志愿辅导员。
(十七)构建和完善科学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各地要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标准和可操作的评估办法,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发挥德育评价对学生成长的引导作用。探索对学校干部教师德育工作评价的新办法,对德育工作履职不到位和师德有问题的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完善德育工作定期表彰制度,省里每三年表彰一次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表彰制度。
(十八)建立健全经费和物质条件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安排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学生校内外活动经费,支持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实施“校外活动场所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工程”、“市级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每个市、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十九)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通过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对歌舞厅、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和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监督与管理,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