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我市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认真总结经验,善始善终做好各项研修工作,经研究对在整个研修过程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员、指导教师和高中学校分别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员学习任务与考核评价标准》及研修期间省项目办对评价指标的修订意见,学员学完本学科视频课程,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讨,独立完成作业6次,发表评论达到50次,参加在线研讨,完成一篇研修总结,视为研修成绩合格,并计入《继续教育证书》A类学分10分。
二、优秀学员评选由各高中学校在本校合格学员中综合学员学习表现,征求各班级指导教师的意见,分别按本校合格学员数15%和10%的比例向市教育局推荐作为省、市优秀学员的推荐人选。
三、优秀学员的推荐应注重学员参与研修的态度,学员作业和文章的质量,学员参与网上研讨和校本研讨的情况以及学员的出勤情况(出勤率低于95%的不得参评)等。优秀学员经校内公示,区(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市项目办。各高中学校可制定具体评选表彰办法。
四、市教育局按照《指导教师工作任务与考核评价办法》和省培训通知精神做好优秀指导教师及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要广泛征求学校和参训学员的意见,对研修期间有违规现象或被省项目办通报的指导教师不得参评。先进集体的评选要依据各高中学校教师参训率、合格率及学校关注度等标准执行。
五、 各区(市)、各高中学校要认真总结本次研修工作经验,向市教育局提交研修总结报告。
各区(市)优秀学员名单及研修总结报告加盖教育局公章后, 于9月5日前, 报市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稿报至:zzjs3321057 @163.com。联系电话:3321057。联系人:刘宇靖。
枣庄市教育局师范师训科
200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