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全市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技能学科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并选拔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全省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教师技能大赛。经研究,定于2011年9月中旬举办全市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教师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比赛设:讲故事(抽题)、绘画(抽题)、钢琴3个项目,要求如下:
1.讲故事:① 现场抽签定题; ② 准备5—10分钟;
2.绘画:①现场抽签确定题材,现场操作,时间90分钟。② 所需材料、工具自备。
3.钢琴:①自选曲目一首,题材不限。②指定或规定即兴弹唱曲目一首,现场抽签定题。具体要求参照各评分标准。
每项目根据竞赛结果推荐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教师技能大赛。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事宜
1.参赛对象:各学校幼教专业教师。
2.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前。
请各校填写附件中的参赛选手报名表及汇总表,并报送至市职业教育办公室(市教育局1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zz3325093@163.com。
联系人:张颖梅;联系电话8688227。
附件:1.枣庄市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教师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2.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3.枣庄市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教师技能大赛评分标准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