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1)11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
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发行工作的系统性、严肃性和规范性,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09]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枣教函字[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教材作为课程载体,对于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师资水平、确保教学质量具有特殊重要性。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和管理是贯彻教育部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规定选用教材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把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准入关,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统一组织征订和审核。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在省教育厅颁布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 (2011秋—2012春)》内选用教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甚至不开设德育课和文化课。教材征订数必须和注册在籍学生人数、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相一致。我局已将是否按要求征订教材,是否按要求开课和组织教学列入职教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将统一组织教学质量检测和质量评价,同时将是否按量征订教材、是否按要求开课做为审定中职学生助学金人数和认定电子注册学生人数的依据之一。
三、报送时间:
请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务必于12月26日前将征订数及《山东省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备案表》一式2份(盖章)、电子版一并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电话:8688320,邮箱:zzjyjshj@163.com.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春季教材款必须在2012年4月30日结清,凡是2011年秋季教材款没结清的学校,请在2011年底前务必结清,否则省教育厅将停止发放春季新书。
户名:山东省中小学教学服务中心
开户行:济南建行历下支行
帐号:37001616257050149086
附件:《山东省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备案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