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文明办、团委,有关职业院校: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职字 [20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认真做好参赛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常规性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意义深远的中职学生德育实践活动。
二、各区(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与德育工作相结合,通过学生大会、班主任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增强学生参赛的积极性,并加大竞赛活动的奖励表彰力度。所有参赛学校都要组织好学校初赛,加强教师对学生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过程指导和精细化指导,力争今年我市竞赛学校的覆盖面、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
三、我市今年将对省级 “文明风采”(学校风采、经典诵读、硬笔书法)三个参赛项目举行市级预赛。市级预赛参赛材料要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108室,联系人:李彦阳、联系电话:0632—8688226、邮箱:zzzj8688226@163.com,具体参赛要求请按《通知》和《关于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山东省复赛工作的补充说明》等文件执行,市级预赛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报送参加省级决赛。
附件:
1.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职字 [2012]10号)
2.关于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山东省复赛工作的补充说明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