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发行工作的系统性、严肃性,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09]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枣教函字[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国家规划新教材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相应课程教学的基本教材,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科学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材全部实行“归口管理、指导选用、统一发行”,各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要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本校的教材选用和管理工作,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每学期上报本校教材选用和征订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和发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
二、统一渠道,确保质量
根据教育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文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其中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等公共基础课程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德育课从200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开始执行新的教学计划,即一年级开设《职业生涯规划》(第一学期)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二学期)必修课,二年级开设《经济政治与社会》(第三学期)和《哲学与人生》(第四学期)。因此,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版布的《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2012秋---2013春)选择教材,开足开齐德育课和文化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弱课程,减少课时。市教育局将把各校教材使用情况作为教育教学督导的重要内容,严格规范、严格要求。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今年各职业学校将继续征订《时事报告》(职教版),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辅助教材。《时事报告》(职教版)每学年上下两册,可与中职教材一并报订和结算。
三、按时上报,确保用书
省定教材征订目录分图书和电子两个版本,每年更新一次,供秋季和次年春季使用。各区(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学校教材征订数必须和注册在籍学生人数相一致,请于7月5日前将征订数及《山东省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备案表》一式2份(盖章)、电子版一并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邮箱:zzjyjshj@163.com.电话:8688320。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凡是2012年春季教材款没结清的学校,请在7月15日前务必结清,否则省教育厅将停止发放秋季新书。
附件:1、山东省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备案表
2、《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2012秋—2013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