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台儿庄区职业中专102名贫困生每人800元国家补助金手续办理完毕,近期将把款项发到学生手中。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台儿庄区职业中专贫困生救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自2011年秋季-2012年春季入学,且注册中专学籍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班级学生数的25%左右进行初评推荐,对符合(1)家庭经济条件差享受政府低保的;(2)孤儿或遭父母遗弃的;(3)单亲家庭;(4)革命烈士子女;(5)学生本人残疾或患有较重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6)现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7)在校表现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校批准同意的等之一条件,且还符合“学习成绩合格、配合学校各科室的常规管理、在校期间没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等要求的贫困生给予救助。
经学校实地了解、走访、复评,将救助名单报台儿庄区助学金救助办公室备案,并在校内以专栏形式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享受救助人选。此次学校共有102人获得贫困补助,每生补助800元,共计补助8.16万元。
国家贫困生救助政策是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后的又一项惠民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台儿庄职专102个家庭经济困难户的大问题,使受救助的学生更加安心的在校学习,必将激励更多的学子就读职校,学习一技之长,带动家庭脱贫致富。
(谭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