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职业教育宣传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精神,总结近两年来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营造真抓实干、催人奋进的良好发展氛围,经研究,近期将在《枣庄日报》和《枣庄教育》开辟专栏,对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职业教育新形象,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现将有关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宣传职业教育的意义、作用。大力宣传本地区职业教育在加快“推进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服务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2、宣传职业教育取得的成就成果。近年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概况;重点工作取得的成就成果(职业学校达标学校建设、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职教集团建设、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等;成教中心项目建设等)。
3、宣传中职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创新措施,向学生及其家长全面宣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资助和免学费政策的详细情况,让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深入每个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心中,以激发他们就读中职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宣传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关于中职学生成长创业和立志成才的典型的宣传情况。低成本入学、高就业率上岗、快速回报家庭的优势的情况。报送的优秀毕业生事迹要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能够体现当代中职学生的精神风貌,体现职业教育工作成果。
二、报送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各校要对学校办学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围绕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展成绩,形成一篇质量高、内容实、份量重的宣传稿件,字数限定3000以内。同时,各学校材料报送要坚持积极、健康、鼓劲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讲究图文并茂,有新意,有看点,能够充分展示学校职业教育近几年的办学成果和特色。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市)教育局和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引领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教育、了解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
2、此次《枣庄日报》刊发稿件属有偿宣传,各校结合各自实际,自定版面大小,并按报社规定交费。
四、上报时间
各单位将报送材料电子稿于
此次上报材料将市教育局职成教科根据需要选用,不再征求各单位或作者意见。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