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职赛组字[2013] 1号
各区(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委,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举办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枣政办字[2011]18号)精神,落实文件中提出的“每年举办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学生组比赛定于4月中旬,教师组比赛在学生组比赛结束后择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比赛地点经过学校申报、大赛组委会评估确定。
二、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学生组比赛参赛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秋季及之前招生并已通过网上注册的在校学生,其中2011年秋季之前注册的学生不超过报名人数的30%,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含三年级)可参加学生组比赛,报名条件同上。
教师组比赛参赛对象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编专业教师或连续聘用二年以上的在聘专职教师(聘任教师参赛数量不得超过该单位上报参赛教师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时间截止至2011年3月1日前聘任),所有参赛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学生组和教师组参赛选手同时报送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2、3须盖章)和汇总表(附件4、5)。上述表格、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下方注明校名和选手姓名)。
另:学生组选手须提供学生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数控、电工电子等专业要注明使用的操作系统。
教师组选手须提供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书面说明;外聘教师需提供工资单、聘书、教案等相关证明材料,市教育局将组织资格审查。
上述材料于2013年3月20日报至市教育局,学生组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108室,联系电话:8688226,邮箱:zzzj8688226@163.com;教师组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办公室107室,联系电话:8688227,邮箱:zz3325093@163.com。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参赛。
三、竞赛项目
根据《2013-2015年全国大赛赛项计划》和2012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设置情况,结合我市各职业学校2013年参赛意向,确定本次大赛赛项如下:
学生组比赛共设置13个专业44个比赛项目(附件1);其中只有一所学校报名参赛的项目由报名学校组织举办,市大赛组委会现场巡视。
教师组比赛共设置数控车加工技术、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护理技能4个比赛项目。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必须参加比赛。
四、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和专业教师命题。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根据竞赛成绩排名,原则上按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对取得各单项比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比赛成绩做为全省2013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集训选拔的主要依据。
2.团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设置团体奖,根据其选手在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根据学校报名和比赛组织情况设置大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承办单位奖。
3.教师奖。对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取得各单项第一名的教师组选手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五年内累计三次可破格申报“市级教学能手”。同时,比赛成绩还将作为今后评选“枣庄职教名师”、“教学能手”的重要参考依据。
4.其他。为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
六、措施
大赛期间各赛点的比赛场地、比赛设备等由承办学校提供;部分专业耗材由承办学校购置,大赛组委会给予资金补助。
七、组织领导
成立枣庄市2013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另发)。
各专业成立相应的赛项组委会和赛项办公室,制定单项竞赛规程、评判标准,并组织实施。
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全员参赛、层层比赛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