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职联字〔2013〕1号
关于推荐枣庄市职业教育人才库专家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各行业组织(协会),大中型企业:
为有效整合我市职业教育人力资源,更好地培养适应我市转型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升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竞争力,充分发挥我市现有四个职教集团的纽带作用,决定面向全市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建立枣庄市职业教育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专家库的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参与制定全市职业人才需求信息、预测人才需求变化趋势;
2.参与开发和编制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推选专业课课程标准和教材;
3.参与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评估;
4.收集社会对职业学校的意见,参与对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评估、质量评估和专业评估,并对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与相关职业教育课题的研究工作;
6.在全市相关领域的职业教育管理者、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培训中担任专题主讲。
7.参与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工作,身体健康,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工作地点在枣庄市,年龄在62岁以下,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全市职业教育基本情况,现任(曾任)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的主要领导。
2.熟悉行业法规知识,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和人才需求动态,现任(曾任)行业组织或大中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3.熟悉本企业主要技术岗位的生产组织和技术规范,是本单位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担任工程师职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对某一职业岗位技术工作进行典型任务分析。
4.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性报刊或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指导选手获得二等奖以上成绩。
三、推荐和申报要求
(一)推荐要求
1.请各区(市)教育局按照遴选条件的要求,积极组织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本单位管理干部、教师,在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加入人才库。推荐名额不限。
2.请各区(市)教育局积极举荐本地相关行业组织的有关人选,各职业学校积极举荐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专家和优秀兼职教师,并填写举荐表,以便我们与有关人员和单位联系,吸收更多行业企业人员加入人才库。
3.恳请各行业组织(协会)、各大中型企业对此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加入人才库,以便更好地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培养更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人员应填写《枣庄市职业教育人才专家申报表》或《枣庄市职业教育人才专家举荐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于4月30日前将表格和申报材料寄交枣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90号,516室,邮政编码:277100,联系电话:0632-332109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3321096@163.com。各区(市)将本市申报表汇齐后一并寄发。
2.表中个人研究成果应写明名称、发表刊物(出版社)、刊发或出版时间,技术成果应注明所解决的主要问题、应用效果和专利号。
附件:一、枣庄市职业教育人才库专家申报表
二、枣庄市职业教育人才库专家举荐表
三、各市推荐人才专家汇总表
枣庄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