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4〕36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对2014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4〕4号)要求,今年继续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和专业设置进行审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审定本区域内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及招生专业,对原设置的和经市教育局新批准设置的专业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上报备案。
二、为推动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常态化,今年的专业审核备案工作要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同步进行。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加强专业设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3〕41号)的要求,做好专业申报、备案工作。所填报备案的专业电子表格、纸质文件信息必须与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一致。
三、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于5月9日前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备案工作,并连同《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备案表》(附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同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zzjyjshj@163.com,联系电话:8688320。未按时上报者,我局不再受理。
附件: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
备案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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