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4〕89号
各区(市)教育局、旅服委,各职业院校,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要求,决定成立枣庄市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旅游专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旅游专指委是对全省旅游类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覆盖专业包括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旅游服务类各专业。
二、旅游专指委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职业院校旅游类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要求、人才培养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对旅游类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师培养、教学计划、课程开发、教材建设等提出建议;指导职业院校根据旅游产业和旅游新业态发展要求,对接旅游及相关行业不同层次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科学布局、设置旅游类专业,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以能力增进为主线,科学规划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推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贯通衔接;指导职业院校将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旅游行业技术规范、旅游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鼓励学生取得多个旅游类职业资格证书;指导职业院校与旅游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院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师生与员工对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将旅游企业先进的经营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指导职业院校开展旅游行业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开展乡村旅游经营和技能培训;组织、承办国家、省、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旅游类赛项比赛;组织开展旅游职业教育相关领域课题研究;承办市教育局、市旅服委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旅游专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名,委员10名左右,由旅游行业、企业负责人、专家和本科高校、职业院校院(校)长和旅游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每届任期3年。旅游专指委秘书处设在枣庄职业学院,为旅游专指委日常办事机构。
成立枣庄市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我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市)教育、旅游行政部门以及旅游企业、职业院校要在人员、经费、工作等方面支持旅游专指委开展工作,委员所在单位要为本单位委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旅游专指委要尽快制定章程,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枣庄市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名单(第一届)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
枣庄市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第一届)
主任委员
赵爱云 枣庄市旅服委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委员
王洪龄 枣庄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
副主任委员
吴小丽 枣庄市旅服委行业管理科、科长
褚福贞 枣庄经济学校校长、高级讲师
张裕防 枣庄师范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秘书长
晁储军 枣庄职业学院旅游系主任、副教授
副秘书长
郭琪玖 枣庄农业学校校长、教授
王 伟 峄城区职业中专校长、高级讲师
贾传龙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校长、高级教师
张颖梅 枣庄市职业教育办公室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
委 员
刘德哲 枣庄职业学院旅游系副主任、高级讲师
宋 文 枣庄经济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姚继海 枣庄师范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闫煌阶 枣庄农业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邓 磊 峄城区职业中专副校长、中学一级教师
孙法仁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副校长、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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