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市)教育局,市直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报送医学类专业办学情况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开设医学类专业的区(市)教育局、中职学校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分别对本区域(本校)医学类专业2000年以来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省厅通知要求将附件表1及自查报告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zjyjshj@163.com。联系电话:8688320。
附件:《关于报送医学类专业办学情况有通知》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
附件:《关于报送医学类专业办学情况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