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1月10至11日在全国各报考点进行。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就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要恪守诚信。研究生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考试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质量。参考考生要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署的条款要求,诚实守信,文明应考。
二、考生要遵纪守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要自觉遵守教育部制定的《考生守则》、《考场规则》,服从报考点考试方面的安排部署,服从监考教师的考场管理,如有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其做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终止该科目考试,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被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将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要明辨是非。考试时间在即,社会上不法分子也在利用考生考前紧张焦虑的心理,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假的“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等,希望广大考生本着对自己、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听信、不购买、不传播、不使用。
四、考生要周密细致。考前、考中要妥善保管进考场的有效证件,防止身份证、准考证丢失或被盗现象发生。考前要认真阅读准考证及报考点规定的考试要求,避免粗心马虎而给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考试失误。考生要特别注意,2009年研究生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八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