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省招考院公布《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明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与2008年相比,我省艺术考试录取政策在专业类别设置、志愿填报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
2009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与2008年根据专业属性不同,2009年我省将艺术类专业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管理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他类11个专业类别。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办下发考生考试成绩,发放本、专科合格证。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2009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考试。普通高校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测试。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2月5日至20日。
2009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淄博市、临沂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山东考点,比2008年减少四个。凡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一个统设考点安排一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2月5日至2月20日。
艺术类专业本科志愿与普通文、理类本科志愿同时填报。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设一个院校志愿,一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本科一批设两个顺序院校志愿,一个美术类专业统考学校服从调剂志愿,两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专业专科志愿与普通文、理类专科志愿同时填报。艺术专科批设两个顺序院校志愿,一个美术类专业统考学校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考生填报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非美术类考生只能填写取得《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