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办2009年普通高考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朱传纲主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董良军介绍了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体情况及重新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安排。中央驻鲁及省、市3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会议。
董良军通报内容如下:
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正确领导下,在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大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录取结果公正、公平。截至昨天,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圆满完成。现就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录取情况通报如下:
一、计划完成情况
今年计划招生503180人,比2008年451665人多51515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计划484360人(含本科计划206250人,比2008年多9363人,专科高职计划278110人,比2008年多42332人),比2008年多51695人;对口高职招生计划18820人(含本科计划1050人,专科(高职)计划17770人),比去年的19000人减少180人。
从录取结果看,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共录取考生521505人(含对口高职18992人)。本科录取226709人,本科录取率达到32.29%,比08年本科录取率28.46%高近4个百分点;专科录取294796人,总录取率达到74.27%;08年录取率为64.96%。
本科录取考生中,文科43048人,理科139372人,艺术文32973人,艺术理6379人,体育3883人。对口高职1054人。
专科录取考生中,文科103829人,理科159012人,艺术文11258人,艺术理2390人,体育369人,对口高职17938人。
二、今年录取工作的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社会支持
录取工作牵动着千家万户,是牵涉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今年,省委、省政府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高度重视。7月12日下午,副省长黄胜来到招生录取现场视察工作,听取了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录取工作情况汇报,仔细了解各个录取环节的具体工作情况,黄胜副省长强调指出,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每位考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录取工作人员一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录取程序,努力做到让社会满意、家长满意、考生满意。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要做好信访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加强录取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要坚持正确导向,通过招生录取工作体现素质教育成果,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7月21日下午,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维新来到录取现场,检查指导录取工作。
今年的录取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武警山东总队、山东财政学院、济南市委市政府及各大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省委宣传部于6月3日下午召开了相关新闻媒体负责人会议,就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宣传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工作人员进驻现场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检查监督;武警山东总队派出十多名战士担任安全执勤任务;市委、市政府于录取前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保障录取工作协调会,公安、消防、网监、城建、城管、卫生、通讯等部门为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招生录取期间,武警山东总队领导于7月30日到招生录取现场看望慰问了武警战士。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客观准确的全程报道。
(二)管理严格,程序严谨
省教育厅加大了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省教育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招生录取工作,省招委副主任、省教育厅齐涛厅长多次到录取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省招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纪检组长王临山常驻录取现场,协调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位院长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同时,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招生录取工作制定了科学完整的工作程序,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了多个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制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形成了科学、高效的既相互支持、又互相制约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体录取工作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录取程序,坚持阳光招生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有力,措施到位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引入了外部检查监督机制,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专门人员常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同时,为了确保录取工作秩序,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今年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工作规范和约束措施。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1.在录取中心门口,增设岗哨,进入录取大厅人员必须佩带专门工作证。2.核心数据掌握密码人员为3人,3人同在才可以进行数据操作。3.录取现场电话全部隐藏号码,录检员电话不得对外泄露。4.录取服务室安排2名公安参与监督管理,由两名副处长分别掌握钥匙和密码,三方同在才可以开启印章使用。5.督察信访处录取信息和市招办录取信息同步,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予以提供。6.调整计划使用跟去年一样必须经过教育部的管理网络。7.在重要部位安装摄像头进行内部监控。
招生录取过程中,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省领导“体察民意、关注民生”和“实现考生利益最大化”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着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客观、公正、认真地对待每一位考生,工作中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又想方设法用足、用好招生计划,付出了艰辛努力。如对填报志愿不慎而落榜的高分考生电话征询意见争取录取等工作,都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了及时、准确解答招生录取工作中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渠道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生录取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录取信息。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还高度重视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派出业务精、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负责信访工作,认真受理每一起来信、来电、来访。能够解决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立即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则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向其解释清楚原因及根据。
(四)深化改革,强化服务
我们立足服务于我省教育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不断加大各项改革的力度。今年是我省实行新课程改革后的第三年高考,除小语种和英语听力试题外的所有科目的试题均由我省自行命制。试题命制很好地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为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我们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投档时一并提交给高校,实现了高考录取标准的多元化。为了探索和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和多样化的录取模式相结合,学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符合山东实际的高校招生录取制度,促进普通高中认真实施新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今年我省在去年6所民办高校招生征求志愿录取工作中进行注册录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所有民办高校。今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和威海职业学院圆满完成了试点专业的自主招生工作,两校共自主录取考生282人。山东政法学院和临沂师范学院组织专家参与招生录取工作。这些措施,实现了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的多元化。进一步体现了高校择优录取学生的意愿,为高校的人才培养提供了更多的渠道。
三、重新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安排
按照我省今年录取工作安排,为保证用好、用足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考生提供更多的上学机会,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院校的报到情况,组织重新征求志愿录取。参加录取的学校为:专科(高职)二批省内外所有文理科院校、艺术、体育、对口高职等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高职)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及征求志愿计划将于9月14日公布。9月15日至16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重新填报志愿,注册录取院校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20日。办理注册录取院校录取时间为9月22日至23日,征求志愿院校录取时间为9月24日至28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教育厅主页200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