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0)25号
关于普通高中艺体及自主招生报名相关问题的
紧急通知
各区(市)、高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就高中招生中艺体特长生及自主招生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于艺体特长生的志愿填报
有关学生必须取得枣庄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枣庄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艺术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同时在报名志愿表“报艺体类”中填写学生本人持有的合格证书之“全市统一发证编号”,方可享受艺体类相关招生政策。初中报名学校将“合格证书”收集后逐级上交到市教育局存档备查。
二、关于自主招生的报名程序
1、申报高中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经所在初中学校按规定程序由校长、班主任、两名科任老师推荐。
2、凡学生自荐到高中学校报名或高中学校私自组织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3、凡不按正常报名程序、报名条件实施的自主招生,市教育局不予安排考试、不予注册。
请各单位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高中有关学校和每一位初中毕业学生。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