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考纪 公平考试
---我市认真做好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工作
我市今年参加2007级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共3.8万人,设1287考场,2008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学生有4.2万人,共设1458考场。
从2007级初中学生开始,我市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全面实施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既是初中学生的毕业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包括考试和考查科目。我市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落实义务教育段课程方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坚持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教育的均衡、协调、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普及率和职普比例;坚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高中段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元化录取、多样化办学、特色化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要,适应每个学生成长发展的需要。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考试安全
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各区(市)成立了相应机构,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初中学业考试的考务实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和完善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加强试卷运输和保管安全以及考试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加强制度建设 确保考试信度
市教育局建立并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是公示制度。招生方案、招生过程、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推荐生、特殊考生等,按招生工作规程在学校公告栏和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二是诚信制度。建立初中学业考试、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报名与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普通高中招生各个环节的有关人员,签订责任书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三是监督制度。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录取工作进行的全程监督,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初中学业考试、基础性目标评价及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和录取等工作,对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控,及时处理问题,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评估和考核。五是信息保密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素质教育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考生学业成绩以及录取信息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仅限管理部门和高中学校内部工作使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借口提供给初中学校等单位和个人。学生成绩不得用于公布名次、学校排名和评价奖惩教师。对违反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规范招生行为 严肃招生纪律
市教育局严格遵守省教育厅有关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要求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选报志愿,不得限制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等。各高中段学校坚持不做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范围外招生、不超省定班额招生、不违背“三限” 政策招生;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拉生源,不得违纪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违反规定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中职教育的各项资助、免费等优惠政策。各高中段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录取程序、招生方案应符合省、市文件规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获得广告发布文号。
减轻学生负担 加强高中段招生考试政策宣传
今年高中招生报名地点全部设在各初中学校,取消了高中报名点的设置,减少了考生往返学校与报名点的麻烦。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从今年开始,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学业考试的费用全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减少了考生的经济负担。
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网站发布等方式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市教育局依托枣庄教育网上“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电子平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7月19日后学生可通过枣庄教育网(http://www.zzjyw.cn/)和第一志愿学校网站等信息平台免费查询成绩。
(陈超 张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