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0)86号
枣庄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根据《枣庄市2010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枣教发〔2010〕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出我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录取原则
按照枣教发〔2010〕23号要求,依据学生报考高中学校志愿、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等第、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认定等级,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区(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安排所属招生学校的有关录取工作。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生计划和学生成绩情况制定录取方案。方案经所属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招生学校发布录取结果、组织新生报到、办理注册2010级普通高中学籍等工作。
2、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政策、按志愿、按计划、按考查科目等第、评价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报名考试或总成绩达不到450分以上的考生不得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提供外地地市级成绩及本地户口、房产证明的学生,经有关招生学校同意,仅可参加第二批次学校录取;严禁任何高中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二次组织录取;超计划招生不予注册学籍,严格控制班额(54人以内)。
3、录取工作各环节要为考生及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二、录取顺序
录取程序和办法:按报考志愿、在枣教发【2010】23号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依次录取推荐生、统招生、指标生、“三限生”,艺体特长生按计划单独录取。
第一:录取推荐生。获得自主招推荐生资格的国办高中首先录取纳入自主招生范围的推荐生(范围为市教育局网站公示的拟录取的自主招推荐生名单,并参加全市2010年初中学业各科目考试、考查)。
第二:录取统招生(含艺体特长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及考查科目等级均为C级(含C级)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录取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和考查科目等级高的学生)。
统招艺体生录取:原则上在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及考查科目等级为C(含C级)以上艺体考生中依据艺体招生计划1:1.2比例(省重点学校按1:1.1,不低于正榜录取成绩的60%)划定待录取范围,再按学校艺体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总分与专业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和考查科目等级高的学生。
第三:录取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及考查科目成绩达到C级(含C级)以上的考生,在指标生计划范围内实行降分控制录取。
第四:录取“三限生”。各高中学校根据经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三限”政策招生,不准扩大或变相扩大招生人数。“三限生”不享受指标生政策。依据枣纠办发(2010)2号文件要求,今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三限生”控制在招生计划的25%。
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录取往届生人数应限制在计划总数的1%以内,其他学校为3%以内。
各类民办高中学校录取,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认真执行有关的物价收费政策。
三、录取要求
1、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各校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本校各类录取分数线,第二志愿提高20分同第一志愿一起统一划线,各校按照考生志愿在录取线上录取。国办学校正榜生必须录满计划。
2、全市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0分;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十六中、枣庄十八中、滕州二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0分;其他学校最低录取总分不得低于300分。任何学校不得录取低于最低录取线的考生。省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招生的个别体育成绩突出的考生须由学校提前报批。
3、学生报到时须将准考证、户口复印件(按手印并签字)上交高中录取学校存档备查。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录取和注册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各区(市)教育局和枣庄三中招生于7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的具体录取方案和 “2010年枣庄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计表”(见附表二)。
5、各校录取时,分别按推荐生、统招生、指标生、“三限生”等编制录取数据库(数据库标准见附表一)。
四、录取批次及日程安排
各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属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各招生学校将录取且到校报到的考生编制录取数据库,按照录取日程安排报市教育局录取注册、备案。已被录取的学生不予改录,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
发榜时间:7月21日。
录取数据截止上报时间:7月23日下午5:00。
7月24日进行第一批次第二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数据移交工作。
2、第二批次录取学校:枣庄四中、枣庄五中、枣庄六中、枣庄九中、枣庄十六中、枣庄十八中、枣庄四十六中、薛城舜耕中学、枣庄现代实验学校、山亭实验学校、滕州二中新校、滕州三中、滕州五中、滕州七中、滕州十一中、滕州善国中学、滕州实验中学。
发榜时间:7月25日。
录取数据截止上报时间:7月30日下午5:00。
3、各高中学校发榜的同时在区(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网站等公示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录取方案。
4、7月30日下午5:00所有录取工作结束,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5、请在截止时间前按本方案要求将本校所有录取信息库和录取统计表上报枣庄高中录取电子邮箱:zzgzlq2010@126.com,并将录取数据刻盘和盖章后的录取统计表(见附件二)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市教育局将符合录取要求的学生名单按数据库方式与全市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数据库对照,凡数据库编制不正确的退回招生学校重编;凡考生信息不准确的,该考生不予录取。所有录取数据对照后,按照本录取方案审查各校录取情况,正确无误后录入注册2010普通高中学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dbf数据库标准
1、 包含字段名:kh,xm,zcj,sy,xxjs,szpj
2、 kh(考号) 为字符型数据 11位
3、 xm (姓名)为字符型数据 8位
4、 zcj(总成绩)为数值型数据 3位
5、 sy(实验操作)为字符型数据 1位
6、 xxjs(信息技术)为字符型数据 1位
7、 szpj(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字符型数据 1位
备注:一、以上内容必须以全市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数据库为准。
二、需上报以下数据库文件
1、XX学校推荐生.dbf
2、XX学校普通统招生.dbf
3、XX学校艺体统招生.dbf
4、XX学校城区学校指标生.dbf
5、XX学校农村学校指标生.dbf
6、XX学校普通“三限生”.dbf
7、XX学校艺体“三限生”.dbf
8、XX学校民办体制招生.dbf
附件二:
2010年枣庄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计表(市教育局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