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4〕24号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
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普通高中艺体招生工作秩序和质量,鼓励学校办出特色,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枣教发〔2014〕23 号),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
(一)报名资格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异地学生享有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体育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国家前十二名、省前八名、市前六名、区(市)前三名;单项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前十二名、市前八名、区(市)前六名的初中毕业生。
(2)确有体育特长且具有培养前途者,经学校测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方可报名(2015年以后枣庄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必须具有条件所要求的各类证书)。
艺术特长生: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组织的单项艺术类竞赛,获省级优秀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区(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2)参加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学生艺术水平考试获六级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
(3)具有较强的艺术才能,符合拟报高中开展艺术活动的需求,经学校测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方可报名(2015年以后枣庄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必须具有条件或‚所要求的相应证书)。
(二)报名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原件,按照各招生学校的规定,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测试。报名时,由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填写《枣庄市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测试表》(该表由招生学校在照片处加盖公章,在专业测试后填写考生测试结果),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枣庄三中汇总材料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招生项目、人数、范围
1.招生项目
体育: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轮滑等。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和节目主持、美术、书法等。
2.招生人数
(1)体育: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 、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其他学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
(2)艺术: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4%;其他学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
(3)未按照以上最低标准招生的学校,剩余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支持鼓励师资队伍强、专业水平高的学校在生源优秀的基础上加大特长生招生培养力度,增加计划须经市教育局核准。
3.招生范围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要求,学校在其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
三、专业测试
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方案(包括专业、项目和招生人数)经所属教育局审核同意,于4月5日前报经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基础教育科批准后,方可公布。未经审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确定。所有审批的专业、项目和招生计划须通过枣庄教育网(www.zzjyw.cn)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
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
(1)体育专业测试内容与标准。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2)艺术专业(音乐、舞蹈)、(美术)测试内容与标准。参照《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执行。
2.测试时间
(1)第一批测试:4月9日—4月14日
测试学校: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十八中。
(2)第二批测试:4月15日—4月20日
测试学校:枣庄十六中、枣庄九中、枣庄四十六中、枣庄五中、枣庄现代实验学校、滕州三中、滕州五中、滕州七中、滕州十一中、滕州二中新校、滕州善国中学、滕州实验高中。
3.测试结果公布
第一批测试学校4 月17日前;第二批测试学校4月20日前。
四、审批及志愿填报
1.体育、艺术特长生须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将特长测试合格的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
2.招生学校体育、艺术各专业特长生的预录比例在1:3内执行,发放合格证时同时收缴该生相应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妥善保管。
3.各招生学校在测试结果公布第二天,应将《枣庄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预录审批登记表》及数据光盘一份和《枣庄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审批表》及考生相应获奖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
五、录取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各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应持经过审批的《枣庄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预录审批登记表》(填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办理录取手续,各学校特长生录取分数线参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体育特长生录取:
(1)对报考普通高中的体育特长生,录取分数线可以降至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
(2)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国家前十名、省前八名、市前六名、区(市)前三名;单项获国家前十名、省前八名、市前六名、区(市)前三名的初中毕业生;或经学校组织专家测试达到以上水平的,录取分数线可以降低至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
(3) 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国家前六名、省前三名、市前二名、区(市)第一名;单项获国家前八名、省前六名、市前二名、区(市)第一名的初中毕业生;或经学校组织专家测试达到以上水平的,经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可予以破格录取。
(二)艺术特长生录取:
(1)对报考普通高中的艺术特长生,录取分数线可以降至所报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90%。
(2)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组织的单项艺术类竞赛,获国家级优秀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学生艺术水平考试获六级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或经学校组织专家测试达到以上水平的,录取分数线可以降至所报高中录取控制线的85%。
(3)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组织的单项艺术类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学生艺术水平考试获八级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或经学校组织专家测试达到以上水平的,录取分数线可以降低至所报高中录取控制线的70%。
(4)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组织的单项艺术类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学生艺术水平考试获八级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或经学校组织专家测试达到以上水平的,为确保招生学校社团建设,经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可予以破格录取。
六、工作要求
1.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是高中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影响大,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要切实加强对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特长生的同志参加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政策,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2.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按照“执政为民、廉洁高效”的要求,确保招收特长生工作考试公平、测试公正、成绩公开,维护教育工作的良好形象。
3.高中学校须按时上报《枣庄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预录名单》及数据光盘,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艺体招生工作中,不得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与考生签订任何理由的协议或意向,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经查实舞弊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4.要高度重视艺体特长招生的安全工作。招生学校要制定“艺体特长专业考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5.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舞弊行为。专业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过程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按时公示考生专业成绩。考试过程中枣庄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基础教育科: 0632-3324615、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0632-8688339。各考点也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将监督电话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