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5〕22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业考试
暨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结合《山东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范围与计划
(一)招生范围
1.公办高中在本区(市)招生(包括自主招生)。
2.枣庄三中面向市中区(鉴于历史原因山亭区应届生也可选报该校)及市直学校招生。枣庄市实验中学(依托枣庄三中)面向中心城区招生。鉴于其引领性及实验性办学定位,经审批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3.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见附件1)可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该校相关项目的学生。
4.民办学校经申请,可面向全市招生。
5.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6.初中后高职院校(含3年中职+4年本科高职,“2+3”高等师范,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中高职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教育)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计划
(1)招生计划:参照近三年应届毕业生数、生源数、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率等制订(详见附件2)。
(2)自主招生计划: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招收范围内和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般不超过计划的12%(含在正榜计划中)。
(3)艺体特长生计划:一般不超过计划的5%。
(4)指标生计划:公办高中招生实行指标生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正榜计划的65%。具体方案由区(市)教育局制定,以初中毕业生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其中规范办学、控制辍学、往届初中学业考试合格率、省级规范化学校等作为重点评估指标),具体方案应向初中学校及社会公示。
2.中等职业学校计划
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职业学校招生16500人(见附件3),技工学校招生2130人(见附件4)。
3.初中后高职院校、普通中专计划另文下发。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4月20日—24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1)应届生在初中学校;(2)往届生及回原籍的凭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区<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章)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地指定地点;(3)山亭区应届生报考枣庄三中由山亭区教育局负责。
(二)报名条件
1.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注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2.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
3.下列情况不得报普通高中:(1)高中阶段在籍在册生或毕业生;(2)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3)既往初中学业考试中被取消考籍或录取资格的;(4)户口不在本市,不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本市的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1)居住证;(2)房产证或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资格审核:报名点将学生本人、户籍、学籍(报考艺体需提供艺体合格证)对照,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受理。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3.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按普通或艺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第一志愿报考枣庄三中、枣庄市实验中学、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的,可填报符合范围的第二志愿,以上高中学校之间不可兼报。
(2)高职与中职
报考初中后高职的第一志愿应填写“高职”。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中专学校(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下达普通中专计划,自2017年9月1日起取消普通中专就业报到证制度)的均享受免除学费政策,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职业学校一年春夏两季招生。
(3)若填写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尚有余额计划的学校。
4.网上报名
在枣庄教育网(网址:http://www.zzjyw.cn)“高中段招生专题”上公布计划及高职志愿填报资格线。学生在4月24日前填报“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见附件5),交报名点审核,管理员登录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经学生本人核对确认的报名材料由区(市)存档备查(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5月11日前发放准考证。
5.缴费:市、区(市)根据所承担任务测算考试成本,将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确保考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往届生、回原籍考生和申请二次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按鲁价费发[2004]182号缴纳相关考试费用。
三、命题要求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双重功能,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命题不追求知识的全覆盖,做到难易程度适中,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说明。
四、考试与评价
自2015年始,应届学生自愿参加地理、生物的两次考试,取最高成绩纳入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2013级初中学业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命题等均与2012级的二次考试相同。
往届生、外地市回原籍的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
(一)2012级初中学业文化课考试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备注 | ||
6月11日 |
8:00—10:00 |
语文 120分 |
1.1.闭卷考试。 2.2.不可用计算器。 | |
15:00—17:00 |
物理70分 化学50分 (合卷) | |||
6月12日 |
8:00—10:00 |
数学120分 | ||
10:40—12:00 |
思想品德50分 历史50分 (合卷) | |||
15:00—17:00 |
英语(含听力) 120分 | |||
6月13日 |
10:00—11:20 |
生物 50分 地理 50分 (合卷) | ||
(二)体育与健康:依据《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6)进行,满分50分。
(三)信息技术:采用上机考试办法,详见《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7),成绩以等级形式表达。
(四)实验操作:依据《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 8)实施,成绩以等级形式表达。
(五)艺体特长生考试: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枣教发〔2015〕23号)制定方案。
(六)自主招生考试:
1.考生应参加全部科目的初中学业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方有录取资格。
2.高中学校按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见附件9)有关要求,报区(市)教育局审批,在枣庄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后实施。
(七)综合素质评价: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工作实施方案另发)。由初中学校以市教育局下发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软件实施。
2.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处理好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关系,对可量化的内容坚持定量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
3.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非触及底线,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初中学校对评价结果负责。
五、阅卷与成绩管理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和成绩发布工作。文化课考试科目按成绩公布,按A、B、C、D等级呈现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和高中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与思想品德、历史成绩的90%,生物、地理成绩的60%相加后纳入录取总成绩。
7月10日后,通过枣庄教育网和第一志愿学校网站查询成绩。
六、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录取方案经区(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方可被录取,禁止招收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及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学生。7月31日前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1.统招生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为C级及以上,按照总成绩实际得分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级高的考生。
2.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为B级及以上,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自主招生学校的考生。
3.指标生录取:对符合招生条件,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达到C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实际得分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初中学校考生最低降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初中学校考生最低降15分,各初中学校以完成分配指标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区(市)也可根据各自实际,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按分配计划录取。对不能完成的录取指标,调剂到其他正榜计划。
4.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单独划线录取。为培养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毕业生,纠正只注重专业训练而忽视基础文化知识学习的现象,从2015年起,对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设置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5.关于择校生:按照《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和《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由考生本人登录枣庄教育网“枣庄市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2.报考技工类学校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学制3年,实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高中毕业生按不同专业可实行1至2年学制。退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各类社会青年或在职人员、高中及高校未录取的学生可直接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三)初中后高职院校录取
成绩发布后,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意见分批次进行。
七、录取照顾政策
以下所列项目中只记取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一)根据鲁政联〔2012〕1号等文件,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以及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40分录取;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国家确定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二)按照枣发〔2009〕15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所在区(市)和市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可降低5分录取。
符合条件者填写《特殊考生审核表》(见附件10)或《独生子女资格审查表》(计生部门另文下发),凭原始材料及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属现役军人子女的由区(市)人武部汇总报市军分区政治部,其他材料由初中学校集体报所在区(市)汇总(含学籍号、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特殊考生详细类别),连同原件于5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复核。逾期视为弃权,不予受理。
八、加强领导,确保高中招生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各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招生政策,采取严密措施,切实做好初中学业考试的考务组织和安全保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公平
1.诚信与监督制度。建立考试、目标评价、报名与招生录取的诚信与监督机制。参与招生各个环节的人员应签订责任书,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2.信息保密制度。考试原始成绩及录取信息仅限管理部门和高中学校内部工作使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借口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学生成绩为个人隐私,不得用于公布名次、学校排名和评价奖惩教师。
3.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违纪舞弊、违规操作,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及报名、考试、阅卷、指标生分配、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4.公示公开制度。招生政策、招生过程、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特殊考生、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考试、体育考试等,必须按工作规程在市、区(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公告栏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方可对外宣传和发布。市、区(市)教育局及高中学校、初中学校要设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利用家长会、班会、公告栏和网站发布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
认真执行“十不准”规定:不准进入初中学校宣传;不准干涉学生填报志愿或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强制分流学生;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范围招生;不准招收已被其他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生或收费;不准借读或办复读班;不准提前招生或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
高中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信息将及时通过枣庄教育网(http://www.zzjyw.cn)“枣庄市高中段招生专题”发布。 各区(市)教育局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普通高中:3324615 8688228 职业学校:8688320
高职院校:3314618 8688209 体卫艺:8688339
市中区: 3333460 峄城区:7710688
山亭区: 8821117 台儿庄区:6681676
薛城区:4480018 滕州市:5531210
邮箱:xxwgjb-zz@163.com z3324615@126.com
附件:1.省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省艺术教育示范校名单
2.枣庄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枣庄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4.枣庄市2015年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5.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
6.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7.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
8.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9.枣庄市201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10.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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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 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名单
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
枣庄市第三中学 枣庄市第八中学 滕州市第一中学
省体育项目传统校
滕州市第一中学 |
田径篮球 |
枣庄市第三中学 |
田径 |
枣庄市第一中学 |
田径 |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 |
田径 |
枣庄市第二中学 |
篮球 |
枣庄市第一中学 |
篮球 |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 |
足球 |
滕州市第二中学 |
排球 |
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
枣庄市第一中学 枣庄第二中学
枣庄市第三中学 枣庄市第八中学
枣庄市第九中学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
滕州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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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枣庄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计划数 |
1 |
枣庄第三中学西校 |
1864 |
2 |
枣庄市实验中学 |
672 |
3 |
枣庄第三中学国际班 |
60 |
4 |
枣庄市第九中学 |
540 |
5 |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 |
1296 |
6 |
枣庄市第四十六中学 |
432 |
7 |
枣庄市第五中学 |
339 |
8 |
枣庄市第八中学北校 |
1080 |
9 |
枣庄市第八中学南校 |
2136 |
10 |
枣庄市第八中学东校 |
240 |
11 |
薛城区舜耕中学 |
676 |
12 |
枣庄现代实验学校 |
500 |
13 |
枣庄市第一中学 |
540 |
14 |
枣庄市第一中学新校 |
1080 |
15 |
枣庄市第二中学 |
1200 |
16 |
枣庄市第十八中学 |
1555 |
17 |
滕州市第一中学 |
756 |
18 |
滕州市第一中学新校 |
2484 |
19 |
滕州市第二中学 |
1296 |
20 |
滕州市第三中学 |
756 |
21 |
滕州市第五中学 |
864 |
22 |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
202 |
23 |
滕州市第二中学新校 |
2700 |
24 |
滕州市善国中学 |
204 |
25 |
滕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
1080 |
合 计 |
24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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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枣庄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位 |
学 校 |
指导性计划 |
主 要 招 生 专 业 |
市直 |
枣庄经济学校 |
1200 |
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平面设计、会计电算化、物流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 |
枣庄师范学校 |
800 |
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工艺美术 | |
枣庄市卫生学校 |
800 |
客户信息服务、护理、口腔修复工艺 | |
枣庄农业学校 |
300 |
现代农艺技术、工程造价、橡胶工艺、会计、旅游服务与管理 | |
枣庄市体育运动学校 |
100 |
运动训练 | |
枣庄市龙都中等职业学校 |
400 |
农村电气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
山东煤炭卫生学校 |
5000 |
护理、口腔修复工艺、农村医学、眼视光与配镜、药剂、医学检验技术、助产 | |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100 |
采矿技术、矿山机电、煤炭综合利用 | |
市中区 |
市中区职业中专 |
100 |
计算机应用、美发与形像设计 |
薛城区 |
薛城区职业中专 |
800 |
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 |
山亭区 |
山亭区职业中专 |
300 |
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美发与形像设计、电子商务、农产品保鲜与加工 |
峄城区 |
峄城区职业中专 |
800 |
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 |
台儿庄区 |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
800 |
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 |
滕州市 |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1800 |
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机械制造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电气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应用、护理、药剂、助产、会计电算化、 |
滕州市第一成人中专 |
600 |
学前教育、音乐 | |
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 |
1000 |
护理、药剂、助产 | |
滕州科圣中等职业学校 |
600 |
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 | |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 |
1000 |
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 |
合计 |
|
16500 |
|
<trs_page_separator pagetitle="" firstpagetitle=""></trs_page_separator>
附件4:
枣庄市2015年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专 业 |
类别 |
计划数 |
备 注 |
枣庄技师 学院 |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
三年预备技师 |
40 |
学费全免 |
数控加工 |
40 | |||
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 |
40 | |||
机械设备装配与维修 |
40 | |||
汽车维修与检测 |
40 | |||
计算机广告制作 |
40 | |||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
两年制高技 |
50 | ||
数控加工 |
40 | |||
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 |
40 | |||
汽车维修与检测 |
40 | |||
饭店服务与旅游 |
40 | |||
计算机广告制作 |
40 | |||
化工工艺 |
40 | |||
数控加工 |
四年制高技 |
40 |
前三年免学费第四年3300元 | |
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 |
150 |
前三年免学费第四年2800元 | ||
汽车维修与检测 |
150 | |||
化工工艺 |
50 | |||
枣庄市粮食 技工学校 |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
|
30 |
|
市场营销 |
|
30 |
| |
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 |
汽车维修 |
|
35 |
|
烹饪 |
|
25 |
| |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
|
20 |
| |
机械设备维修 |
|
20 |
| |
鲁南机床有限公司技工学校 |
数控车工 |
|
100 |
|
山东威达重工技工学校 |
汽车维修 |
|
50 |
|
数控加工 |
|
50 |
| |
机床切削加工 |
|
10 |
| |
薛城技工学校 |
机械设备与维修 |
|
240 |
|
滕州高级 技工学校 |
药物制剂 |
中技 |
200 |
|
汽车驾驶与维修 |
100 |
| ||
机械加工技术 |
100 |
| ||
数控加工技术 |
高技 |
50 |
| |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
50 |
| ||
电气工程 |
50 |
| ||
金属切削 |
50 |
| ||
合计 |
|
|
2130 |
|
<trs_page_separator pagetitle="" firstpagetitle=""></trs_page_separator>
附件5:
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
初中毕业学校: 班级:
学生姓名 |
| |||||||||||||||||||||||||||||||||||||||
注册学籍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住址 |
| |||||||||||||||||||||||||||||||||||||||
监护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电话 |
| ||||||||||||||||||||||||||||||||||||||
报 考 志 愿 选 项 |
第一志愿 |
|
我们承诺: 1.本表所填信息无误、属实。 2.不重复报名、不冒名顶替、非注册高中段学生。 3.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学籍、户籍一致,升入高中段学校后不更改。 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审查人签名: 2015年月日 | |||||||||||||||||||||||||||||||||||||
第二志愿 (如招生范围内无学校选择,可不填) |
| |||||||||||||||||||||||||||||||||||||||
是否报艺体类 |
是否() | |||||||||||||||||||||||||||||||||||||||
艺体考号: | ||||||||||||||||||||||||||||||||||||||||
体育选考项目 (选2项,打“ √”) |
①实心球() ②立定跳远() ③跳绳() ④篮球运球() | |||||||||||||||||||||||||||||||||||||||
报考生物地理打“√” (往届生、外地市回原籍、应届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填补考;有成绩的应届生也可报重考) |
补考() 重考() | |||||||||||||||||||||||||||||||||||||||
备注: 1.本表需考生、监护人、审查人等本人签名,背面粘贴学生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在4月20日前填写(不得空项或涂改),由报名点(往届或回原籍考生由区<市>教育局指定人员)审查。初中学校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报区(市)教育局存档备查。 3.重复报名、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在籍高中段学生报考的,取消其报名、录取和注册资格,按行政问责办法追究审查人的责任。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造成不能在高中注册者责任自负。 4.报考初中后高职(“3+4”高等职业教育、“3+4”高等师范、“2+3”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写“高职”。“3+4”即3年中职+4年本科高职。 5.未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中职)类补录,详见枣庄教育网(www.zzjyw.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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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报名时间与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考试使用与文化课考试同一准考证),体育考试考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
1.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四项(①实心球;②立定跳远;③跳绳;④篮球运球),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四项选二项,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5月12日-5月28日。考试地点设在高中招生第一志愿学校,主考为第一志愿学校的校长。报考中专(中职)的考生在区(市)教育局指定的考点进行考试。
3.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三、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由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市)设立考区,区(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体育考试的组织和考务工作,建议各招生学校建设标准化电子智能考场,采用电子智能仪器进行测试。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为考试时间,考生须在半天内考完所规定的体育考试项目,具体时间以各考点“考试秩序册”为准。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不顺延,时间另行通知。
体育考试时,监考教师当场宣布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生体育考试登记表》由监考教师和考生签字确认(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每组测试完当场打印每组成绩表,由考生在个人成绩后签字确认),每组考生在三项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送至成绩录入员处,将成绩录入电脑(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将三项成绩导入数据库),同时打印一式三份。考试成绩每半天公布一次,并保留3个学习日,接收社会监督。“登记表”、“成绩单”密封后,送交区(市)教育局保密室备查。
四、考试计分办法
1.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
必考项目10分;选考项目各20分。考试不设最低分数线。考生体育考试实际分数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
2.免考、缓考、缺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枣庄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伤、残、病证明,经区(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试体育,其成绩按3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免试学生的名单在招生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体育考试时在体育成绩记录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由区(市)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2)因生理原因或突发情况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向考区和考点提出申请请,经考试领导小组签字同意,于5月28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
(3)缺考考生记零分。
(4)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市)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汇总,将全部考生成绩刻录光盘,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考试结束当天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五、考试规则、标准
1.800米、1000米跑:
场地要求: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地质不限。也可使用其他不规则场地,但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秒表若干块,使用前需要校正。
考试方法: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同时开表计时,考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不计小数。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注意事项:考生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2.实心球:
在长度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进行,地质不限,场地一端划起掷线。考试用实心球若干,球重为2千克。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如遇大风天,应顺风掷。
3.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考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如遇风风天,应顺风跳。
4.跳绳:
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跳绳,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后或身前),该次不计数外,可继续进行,结束信号发出时立即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考生在成绩播报后可以申请第二次测试,以最好成绩为准。
5.篮球运球:
在木质、塑胶或者水泥场地进行。场地长20米,宽7米,考试所用篮球为国家标准篮球。考生听到出发口令后,按规定线路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考生连续运球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要在市和区(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工程,认真制定本区(市)、学校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招生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教务处、艺体处、班主任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人员职责。初中学校要做好对考生的考风、考纪、组织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认真学习考试标准,引导学生妥善处理好考试与平时锻炼的关系。有条件的要采用电子智能仪器进行考试,提前对体育教师进行技术培训,加强对考生的教育与指导,使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掌握体育考试的方法、规则和要求,熟悉了解电子智能仪器考试的技术要点。
2. 消除一切安全隐患。要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管理,按照市教育局部署的时间、内容组织体育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参加初中的常规体格检查,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加强考生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必须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组织考生集体到考场参加考试。租用车辆时,严禁使用车况不良及无牌照、无营业证、无驾驶证车辆,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带队老师与学生同车往返。各考场要加强医疗救护措施,至少配备两名专业医护人员(内科、外科)和救护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肃考场纪律。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参加体育考试工作,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考试前必须对考务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确保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平稳实施。
(四)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赴各考场进行巡视督查。各考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组成的考务监督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确保体育考试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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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
一、报考范围
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学生均得参加。
二、考试时间、地点
原则上安排在5月11日至5月29日,各区(市)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和考试时间。信息技术考试考生通知单,由各区(市)电教站负责打印,可由基教科(股)通过发放文化课准考证的渠道向考生发放。
三、命题原则与考试形式
(一)命题原则
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0〕35号)和《信息技术》课程为依据,考查学生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实践和创新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局域网环境下的上机操作形式,考生登录系统服务器,随机选题生成答卷,计算机自动阅卷,考试环境为计算机网络教室。为了网上巡考,未接入枣庄教育网和无视频监控的考场不得设为信息技术考试考点。
四、考试编场
信息技术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由市电教馆统一下发到各区(市)教育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添加和修改。信息技术考试编场和考试时间由各区(市)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有关考试上报材料各区(市)电教站汇总后,于5月7日前报市电教馆。
五、考试组织及管理与监督
1.信息技术考试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办考,市直学校考务归属驻地负责,枣庄十五中、枣庄体校由市中区教育局负责,枣庄实验学校由薛城区教育局负责。市电教馆负责考点配置及验收、考前指导、考务培训,各区(市)电教站负责实施考试。
2.各区(市)要成立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区(市)考生报名、考点设置、考点验收、机器检修、网络维护、成绩公布等具体考务工作。
3.各考区除根据工作任务组成若干考试工作小组外,同时社会监督员派往各考点,考点所在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考试工作小组人员组成:组长1人,系统管理员每机房1人(专业计算机教师),监考员每机房2~3人(40台微机以下2人,41台微机以上3人),社会监督员每考点1人,候考室监考员1人。考点学校管理小组人员组成:主考1人,副主考1人,本校系统管理员(兼引导员)1人,候考室监考员1人,宣传、后勤、保卫等工作人员1~2人。监考人员选聘非计算机专业人员担任,社会监督员由考试实施单位聘任。各机构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恪尽职守。考试组织严格实行考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后勤保障和学生安全校长负责制、考点学校人员回避制。不得聘请考生直系亲属担任系统管理员、监考员和社会监督员等参加考务工作。为了实施有效监督,考场在考试期间不得关闭视频监控系统。
六、成绩认定
考试成绩用A、B、C、D四个等第形式表达。A等代表成绩优秀, B等代表成绩良好,C等代表成绩合格,D等代表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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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报考范围、科目
凡报考2015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学生均需参加。每考生须考两科,其中化学为必考科目,各考区从物理、生物中抽选一科为另一考试科目。考生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区、地点参加考试,擅自跨考区或不在规定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二、命题范围、要求
命题范围为理化生各学科涉及的学生分组、协作、课外动手实验。
考试要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时段、地点
5月15日-6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考区确定。
实验操作考试设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薛城和滕州六个考区,考区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仪器站实施考试。市十五中学、枣庄体校纳入市中考区,市实验学校纳入薛城考区,具体考试地点由各考区确定。应届生由其毕业学校集体办理、往届生和回原籍考生须个人持报考材料到报考学校所在的考区教育局办理实验操作考试事宜。
四、成绩认定
2015年实验操作考试列为高中段招生考查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50分,两科共计100分。考生成绩折算为A、B、C、D四个等第,总成绩90分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为A、80至89分记为B、60至79分记录为C、60分以下记录等第为D。确因伤、病、残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于开考前二十日内,持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病证明,经批准后,可予免试,其成绩等第记录为C。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各区(市)根据工作任务,要组建组长1人,高中学校检查员1人,每考点副主考1人(兼副组长)、监考员12人,检录员1人的考试工作小组。各考点要组建主考1人,副主考1人,社会监督员1人,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考务领导小组,配合考试工作小组共同完成考试工作。社会监督员由考点聘任,主考为办考学校校长。
(二)考场编排
各区(市)于5月12日到市仪器站提取本区(市)考生文化考试报名信息库,编排实验操作考试考生信息。考区如使用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应打印考生照片等信息作为存根,考试时进行考生、准考证和存根三对照。
(三)考点验收
考点设在初中学校,各考区对考点的实验设施、仪器装备、药品准备、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监控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认定,达不到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安排考点。市教育局将于4月中旬对考点进行抽查式认定。各考区于5月14日前,将考点设置、考试小组个数、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表报市仪器站。监考员由考区统一聘任,考务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各考区要对监考、检录人员等统一进行考前培训。考点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小组,设有领队和考生休息室、茶水供应处,悬挂印有“2015年×考区实验操作考试××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作弊考生处理规定,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等。
(四)过程管理与监督
监考员根据评分细则在试卷上简要注明扣分原因,当场赋分、签名,考生签字。检录员录入成绩后,打印成绩检核表一式三份(一份封入试卷袋中,一份考区存留),由考点副主考与检录员签名后向考生宣布成绩。若人工填写成绩检核表,考试结束当日要及时录入微机,确保无误。应由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
(五)成绩报送
考区及时对考生成绩归档、密封,将两科原始成绩及汇总成绩以电子表格形式记录(分别统计报考普通高中和高职的考生成绩)并刻盘,连同缺考和作弊考生花名册及情况反馈表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仪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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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枣庄市201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办学实际及办学特色,选择招收具有一定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艺体特长生)。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学生特长发展水平,择优录取。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标准刚性化,过程规范化,结果公开化。
二、自主招生范围及相关要求
1.原则上为学校招收普通生的范围。枣庄市实验中学可面向全市。
2.招生计划为不超过正榜招生计划的12%。
3.学校4月7日前制定并上报自主招生方案,包括: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测试考核内容和程序、录取办法、公示及监督机制等,经区(市)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在规定时间未上报方案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4.应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方可报名,通过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初中学业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否则无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三、自主招生时间
全市统一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定在4月11日。
四、操作办法
1.组织机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组、专家考核组、监督检查组等,具体负责各环节工作。各组织机构要职责明确,签订责任书;各环节工作要由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按照隶属关系邀请纪检、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
2.推荐与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持自荐信,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推荐,向招生学校提供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写实性评价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认资格。推荐的学生数量由招生学校确定。区(市)不得限制初中学校推荐方向,招生学校不得抢拉生源。
3.测试与考核:招生学校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以学生写实性评价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参考,进行相关科目及特长的测试、考核。可分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步骤实施,可根据不同项目,设不同步骤和分值。面试时可对学生在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诚信度及思想品德进行考察测试;笔试科目只与招生项目有关,不得组织多科目考试,也不能只依据笔试成绩录取。
4.考核要求:确立各环节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计分要求和成绩统计公示方式,规范操作;即时打分环节提倡现场确认、即时公示,每环节得分均要有评委的签字确认,要保留相关原始材料备查;各环节工作须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取考核各部分成绩之和,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公示方式:(1)将各环节成绩在招生学校即时公示;(2)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在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公告栏及其网站同时公示;(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4月17日前刻盘报市教育局,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测试项目、测试准考证号、原始成绩、等级以及考生申报提交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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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
编 号: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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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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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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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籍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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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详细 类别(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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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件名称 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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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及班级 审核意见 |
()班 班主任签名: 学校审核人签名: 学校(章)
2015年月日 |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单位(章) (非指定审核部门盖章无效) 2015年月日 | |||||||||||||||||||||||||||||||||||||||||||||
备注 |
1.本表应逐项填写,不得漏项;所有项目只取最高值,不累加。 ①符合政策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将此表及团级以上部队证明等材料交区(市)人武部审核,枣庄市军分区政治部汇总审查。 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持相关证件到枣庄市民政局优抚科审核。 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持侨眷证)到枣庄市侨办,台湾省籍考生(持台胞证)到枣庄市台办审核。 ④少数民族考生(须父或母户口为少数民族,注明民族类别),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含考生及父母)由区(市)民族宗教局审核。 ⑤独生子女类由市计生部门另行组织。 2.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初中学校初验、有关部门审核。初中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8日前统一报区(市)教育局核查,5月21前报市教育局复核。逾期视为弃权,不予受理。 3.市、区(市)教育局、学校在公告栏和网站予以公示,取消弄虚作假者考试和录取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具体政策详见枣庄教育网(网址:www.zzjyw.cn)“高中段招生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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