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因病、伤和考试组织方原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信息技术考试的,由各区(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考区基教科(股)、招办、电教站和初中学校等渠道,通知考生参加报名补考,并于6月2日17:00时前,由各区(市)负责填写《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信息技术考试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上报市电教馆。根据全市信息汇总,由市电教馆统一组织补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因病、伤确属不能参加信息技术考试补考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信息技术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2),持初中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现在的伤、残、病证明,经区(市)信息技术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试信息技术考试,其成绩按C级认定,免试学生的名单需在招生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在信息技术考试记录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由区(市)电教站汇总后,报市教育局电教馆备案。
无故缺考考生,按无考试成绩处理。
由于全市信息技术考试补考考生较少,为了规范组织施考,补考地点全市统一设在新城区枣庄市实验学校(新城区武夷山路1819号),考生接到补考通知应按时参加考试,延误参加后果自负。各区(市)应高度重视考生迁徙考试路途中的安全工作,由考区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参加补考,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到人,要求有学校老师或者学生家长监护考生来参加考试。
联 系 人:孙丽丽
联系电话:318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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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