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考生,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采取网上确认方式。
一、网上确认详细说明
(一)网上确认入口:
1.手机端登录二维码:
2.PC端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建议考生优先使用手机浏览器扫码登录。
(二)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8:40至9日22:00(首次上传材料的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请考生务必按时上传所需材料),审核未通过考生需要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2:00。
(三)现场咨询地址:枣庄市民服务中心(枣庄市新城民生路与和谐路中间文体中心体育场北)南大厅,2019年11月5日-9日,上午8:40-11:50,下午13:00-16:50,电话0632-3314618。
(四)枣庄市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所有招生单位的枣庄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为枣庄市的其他考生的报考。
二、考生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人像面、身份证国徽面、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上传要求如下: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
3.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4.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7.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8.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9.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二)在枣庄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考生还需提交学生证的原件清晰照片。
(三)户籍为枣庄市的其他考生
考生还需提交户口本(含集体户口)考生信息页原件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上传可以证明自己学习情况的材料)的原件清晰照片。户口信息将与枣庄市公安局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
(四)工作单位为枣庄市的其他考生
考生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上传可以证明自己学习情况的材料)、居住证、本地工作证明(注明考生姓名、工作种类、起止时间、单位地址等内容,证明要加盖单位公章(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社保卡或在我市缴纳社保的近三个月缴费记录的原件清晰照片。社保信息将与枣庄市人社局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
(五)非驻枣高校在枣庄医院实习的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考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带章派遣证明、所在实习医院开具的带章接收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清晰照片。
(六)“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清晰照片。
三、考试其它注意事项:
(一)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信网“学信档案”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和不通过原因说明。
(二)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的考点请在准考证上查看。
(三)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2019年12月20日)下午5:00以后到考点指定区域熟悉情况,查看各考试科目的座号。为保障考场安全和保护考试设施,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各位考生给予理解和配合。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二次安检,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一检封闭区(建议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否则考点不负责保管)。
四、相关规定和诚信教育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要求。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或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所有考生应做到: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网上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预祝广大考生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顺利!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