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18〕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19〕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考试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现就在全市各类学校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职工和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抓住当前抗击疫情中一些失信事件为开展诚信教育提供的难得契机和资源,深入推进诚信考试教育,进一步增强诚信、法制、自律意识,培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抵制违法违纪行为的良好习惯,树立良好学风、考风,自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考试环境,夯实考试安全基础,确保我市教育考试安全顺利。
二、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学校为主体,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相结合,把道德法纪教育、诚信考试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遵循教育规律,根据各阶段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按照生动活泼、创新载体、突出实效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构建诚实守信微环境,营造考试公平、社会正义大环境。具体内容包括:
1.建设诚信考试文化氛围。以学校为主体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考试育人”的理念,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立德树人工作体系,构建勤奋学习、公平竞争、敬畏法纪、诚信应考的考试文化,让诚信考试成为学生的价值追求、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形成浓厚的校园诚信考试文化氛围。
2.着重强化诚信道德法纪教育。各学校要抓住时机,充分利用抗疫所制造的教育场域,引导学生关注抗疫斗争中的种种失信行为及危害,把诚信道德法纪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讲诚信,守法纪”这一主题开展“树新风,我行动”活动。要组织教师、学生结合抗疫斗争中的典型失信事件,联系自身及周边的人和事开展大讨论,充分认识诚信品质对人的巨大价值;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考试违法违规行为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考生诚信守法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包括在体育测试中违规使用兴奋剂等)警示教育,结合身边典型事例及近年重点案例,以案说法、形成震慑,让师生充分认识到考试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同时积极引导师生参加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诚实奉献、友爱互助、文明和谐的时代新风。
3.充分利用德育课堂主阵地。各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各阶段不同特点,结合校本特色和德育工作实际,把诚信考试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与诚信法纪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成长教育相结合,将诚信考试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考前教育等日常性、经常性教育活动中,开发建设科学性、趣味性、警示性和实效性强的诚信考试教育课程。
4.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月活动。每年6月和12月定为诚信考试教育活动月,集中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把诚信考试教育与文明校园建设相结合,通过班队会、国旗下演讲、倡议书、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网站、微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各学校要安排开展心理辅导课程,做好考前心理疏导工作,缓解考试压力和焦虑,正确认识考试,科学备考,诚信考试。
5.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普通高考、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末考试等重要考试前,各区(市)教体局、各相关学校要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强化对考生的思想警醒和纪律警示。要发动家长督促考生遵守诚信考试承诺。要把学校组织的每一次考试作为抓考风考纪管理、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重要时机,以考风促学风,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6.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各学校要为教师和学生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电子诚信档案,记录教师和学生在每一次考试中的行为表现。把教师诚信监考情况作为评优树先、年终考核、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把学生考试表现作为评优树先、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因素。
7.评选“诚信考试标兵”和“诚信考试示范学校”。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学生要牢固树立诚信考试意识,注重诚信考试习惯养成。根据各类考试和诚信考试教育实施情况,学校、区(市)、市逐级评选、表彰一批“诚信考试标兵”和“诚信考试示范学校”,树立典型,形成争当诚信楷模、自觉抵制作弊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至5月)
1.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教育主题、目标及活动内容。《实施方案》要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讲究实效,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做好宣传发动。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资料、制作展板、网站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并将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6月)
1.组织诚信考试月活动。学校为教师和学生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开发诚信考试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队会、国旗下演讲、倡议书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学校评选推荐“诚信考试标兵”。要严格标准,将评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总结评比阶段(每学年末进行)
1.对照自评。学校、区(市)对照市教育局实施意见要求和本单位《实施方案》,形成自评报告上报。
2.逐级评选表彰校、区(市)、市级“诚信考试标兵”和“诚信考试示范学校”。
四、组织领导
1.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诚信考试教育的重要性,落实领导责任,发挥主体作用,明确职能部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注重实效、突出特色、丰富内涵,将诚信考试教育覆盖到每一位考生。要把握重点,突出主题,重在思想教育,重在正面引导,抓好环节落实,注重工作实效。
2.加强诚信考试常态管理。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诚信考试教育长效机制,实现诚信考试教育常态化。要把诚信考试作为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
3.形成诚信考试教育合力。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作用,对学生家长普及教育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使家长充分认识到诚信考试的重要意义和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诚信考试。加大对端正考风、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形成“诚信守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4.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的监督检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诚信考试教育的组织开展纳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学生思政和教育招考机构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征文演讲、公开承诺、评选诚信学校等多种途径推动诚信考试教育的落实,培植一批先进典型,促进诚信考试教育落实落细。
枣庄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