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内各高校,市及各区(市)有关涉考中等专业学校(技校)、有关高中:
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春季高考知识考试将于6月20日—21日举行,根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招考〔2020〕50号)、《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招考〔2020〕54号)的规定和省招考院、市招考委领导有关要求,对市辖区内涉考各高校、市、区(市)有关涉考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有关高中就做好两项考试的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应考考生的疫情防控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本校考生防疫知识方面的教育,做好个人防护。教育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有关规定和省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的考生须知要求,做好应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返回的考生,要主动接受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的防疫工作安排。
各学校要做好以下四类考生排查,及时向枣庄市招生考试院通报相关信息,做好相关考生工作:
(1)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在治疗或隔离期间不得参加考试;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不得参加考试;入境未满14天的不得参加考试。
(2)新冠肺炎治愈的考生,在治愈出院后的第28天,到所在县(市、区)的定点医院进行复诊,根据复诊核酸证明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省内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4)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健康通行码非绿色的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2.学校安排的接送考生的车辆应按规定严格消毒,适当加大座位间隔,保持空气流通。考试期间,考生应“两点一线”往返考点和住所。考生应尽量采取步行、骑行、乘坐校车或私家车往返考点,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减少社会交往。考生要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进入考点后应科学佩戴口罩。
3.教育提醒本校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定,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提醒,打印健康通行码、准考证时同时打印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带齐保管好考试的必需用品和证件。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期间穿着浅色凉爽的衣服(深色衣服易引发测温仪报警),并严格按照考试二次安检的要求,尽量不要携带手机、手表等考场违禁物品,为顺利通过考试安检、人脸识别、测温做好准备。
二、做好应考考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考前,各学校要统一组织开展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监考教师进行入场检查。每个考生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见准考证),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提醒考生提前做好违禁物品的存放,自觉接受二次安检。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发生的作弊信息,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入公民的公共信用平台,将会影响考生个人今后的发展。要求广大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三、做好应考考生的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应考考生的安全教育,安排专人做好考试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要求考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考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保持一米间距自觉排队,接受考点的体温检测和安检等工作,避免考前半小时集中进入出现拥挤现象,耽误按时入场。
各校还要切实加强在校生的管理,考试期间尽量不要外出,严防受不法组织诱惑从事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通知要求迅速传达落实到各个院系、班级,传达到每位应考考生和有关人员,确保我市两项考试安全平稳和师生安全。
枣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