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23日至24日进行,为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营造公平、公正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温馨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于10月20日至24日(每天8:3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打印《准考证》及《山东省2021年成人高考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防疫注意事项”等内容,遵守考试要求。
二、防疫须知
按照山东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山东省考试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从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二)所有考生在参加首场考试时,进入考点须出示《山东省2021年成人高考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进入考场时上交。
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山东省2021年成人高考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需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前请主动联系枣庄市招生考试院说明情况(我院联系电话:0632-3334196)。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入场安检和防疫检查。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考试须知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电子身份证除外)和《山东省2021年成人高考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首场考试提供)进入考点及封闭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未结束,不得提前交卷。
(二)本次考试实施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将自己的物品妥善安排,避免因本人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的后果。
(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四、诚信考试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凡是违纪、作弊考生信息都将上报教育部,记入诚信档案。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年满18周岁的作弊考生信息将在“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公开;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充分认识考试作弊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二)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
(三)本次考试期间,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山东省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好成绩!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