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安排,现将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居住证申领地在枣庄市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身体条件详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等。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六)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七)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面试有关要求
经高校统一组织,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中小学校开展实习支教的师范生,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且未曾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面试的,可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本次面试。实习支教师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资格;如不具备,应以非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符合我市报名条件要求,本人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信息填报。
1.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18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填报:报考过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笔试采集的个人信息无法更改,只能进行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内容的填报;未报考过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所有考生本次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4.考区选择:
(1)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2)尚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和非实习支教师范生不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
2022年上半年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可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实习支教师范生,经考核合格,且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的,应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
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3)上述情况之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考生跨省及省内跨区域流动,建议考生选择考前工作、学习或生活常住地作为应试考区。
(二)信息审核。
时间:2022年4月16日至19日16:00。
1.考生填报信息后,须于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确认请查看网上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各市公告或咨询各市。我市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在面试时需自备提供同版本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材2本,其中1本交给当场考官使用,另1本考生自留备课使用。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考区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保存提交报名系统,重新接受考区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市招考院,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632-3318069。
(三)网上缴费。
1.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24:00。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面试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2.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
3.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面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如下,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科目参加面试:
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初级中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3.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3)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特别提示:
由于我市暂不具备进行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日语、俄语科目面试的条件,故本次面试我市不开考日语、俄语科目。经省招考院同意及我市招考院与临沂市招考院协商,该部分考生在枣庄考区网上报名后将调整至临沂考区。请该部分考生按照临沂市招考院面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到临沂市参加面试。
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在面试时需自备提供同版本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材2本,其中1本交给当场考官使用,另1本考生自留备课使用。
四、面试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至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现场面试。
1.全省面试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考生所在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参加面试。
2.面试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进行,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按各市招考院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
五、面试结果查询
面试结果可于2022年6月15日登陆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招考院提出复核申请。
六、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微信、支付宝等APP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根据形势进行调整,请考生配合执行属地和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请务必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了解考试和防疫政策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疫检测和考试准备工作。考生请于考前14天起每天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致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并于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
枣庄市各区(市)面试报名咨询电话
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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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 |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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