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我市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枣庄市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身体条件详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等。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师资格条例》,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须知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符合我市报名条件要求,本人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信息填报。
1.时间:2022年9月2日至5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需进行注册,注册后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进行个人信息填报、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并上传本人近照。
(1)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需接收短信进行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短信服务热线400-7797-255寻求帮助。
(2)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区选择:考生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考生跨省及省内跨市流动,建议考生选择考前工作、学习或生活常住地作为应试考区。
2.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将不能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笔试报名信息与后续面试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报名参加面试;篡改伪造学籍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记入学生诚信系统;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请自行查询。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
1.时间:2022年9月3日至6日16:00。市招考院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考生信息确认工作。
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
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个人信息并保存,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联系0632-3318069,到新城光明大道3285号市教育局211房间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1.时间:通过考区确认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8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2.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报名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28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招考院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五、违规违纪违法处理
考试违规违纪违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查询方式。
考生须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
(二)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五)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微信、支付宝等APP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前,我院将对考生健康情况进行核查。
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根据形势进行调整,请考生配合执行属地和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务必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了解考试和防疫政策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疫检测和考试准备工作。考生请于考前7天起每天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并于每场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
(六)报名咨询电话。
枣庄市市中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632-3322234
枣庄市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5191525
枣庄市峄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632-7711916
枣庄市台儿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632-6611746
枣庄市山亭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632-8812577
滕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632-5598310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0632-3318069
因报名期间电话咨询较多,如遇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拨。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