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现场审核人员及所携带资料
(一)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已短信通知)。需携带的材料:枣庄户籍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非枣庄户籍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考前连续3个月枣庄市社保(医保)缴费证明或枣庄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承诺书;报考专升本的还需携带专升本前置学历相关材料;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携带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网上审核不通过且不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教育部文件明确规定,报考成人高考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在校生(含在籍和保留入学资格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报考专升本层次的报名时尚未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名无效,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二)申请免试或加分的特殊考生(已短信通知)。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特殊考生申报材料(见附件)到报名区(市)审核点进行特殊考生资格现场审核,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3份。申请年满25周岁加分投档的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
申请加分或免试的特殊考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相应特殊考生资格申请。
二、各区(市)现场审核时间、咨询电话及地点如下:
现场集中审核时间:9月16日至19日(8:30—12:00,14:00—17:00)。
招生考试机构 |
联系电话 |
现场审核地址 |
枣庄市市中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0632-3322234 |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市中区实验中学南门) |
枣庄市薛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0632-4480560 0632-4440600 0632-4480529 |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南一楼(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 |
枣庄市峄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0632-7711916 0632-7711826 |
峄城区市民中心A24教体局窗口(峄城区坛山东路东首) |
枣庄市台儿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0632-6611746 |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考务中心一楼西首(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 |
枣庄市山亭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0632-8812577 |
山亭区职业中专(山亭区山城街道抱犊崮西路) |
滕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0632-5598310 0632-5513610 |
滕州市教育服务大厅(滕州市杏坛路75号) |
三、按时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缴费(缴费时间:9月21日至9月24日,每天8:30至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作放弃成人高考。
附件:特殊考生资格申报要求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3年9月18日
特殊考生资格申报要求
一、免试考生资格申报要求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相关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8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扫描件。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上述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及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四)符合专升本免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如退役证上没有标明退役方式,则还须上传个人档案中的退出现役登记表扫描件。
二、申请投档照顾考生资格申报要求
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可选择相应项进行加分投档资格申报,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执行。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含一级运动员称号)。上述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扫描件。
(二)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获得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上述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上述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台湾省籍、华侨或归侨身份证明及家庭关系证明扫描件。
(四)烈士子女、烈士配偶。上述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烈士证明或证书及家庭关系证明扫描件。
(五)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上述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户口本常驻人口登记卡(个人页)扫描件。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标明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的退役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扫描件。
(七)年满25周岁(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考生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系统根据身份证信息自动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