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109号)文件要求,经考生申报、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和市招考院复审,我市2人符合特殊考生照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院反映。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类型 |
特殊考生种类 |
243704****0033 |
吴全成 |
男 |
枣庄卫校 |
加分投档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243704****3048 |
于翔 |
男 |
枣庄市第八中学南校 |
加分投档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公示期:3月18日—29日。
监督电话:0632-3314618,3334196。
电子邮箱:swzwgw@163.com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