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进行。枣庄市考区设置枣庄市实验学校、枣庄市实验小学两个考点。确保枣庄考区考试安全规范、平稳顺利,市招考院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请于4月3日至14日(每天8:3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考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亦可登录微信“山东微警务”申请临时身份证明并打印。
(三)备齐考试用品。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如:0.5mm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部分科目(准考证上课程名称之前带“*”科目)允许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考生进入考场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一次人脸识别检查,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考生不允许携带手机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稿纸、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物品。同时注意,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以及金属材质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四)自主健康监测。考前3天考生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主动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主动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联系方式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身体状态良好,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应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考点有特殊要求的,按考点要求执行),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请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排队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应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禁止在开考前使用草稿纸。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严惩违纪作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
考试作弊后果严重,按规定作弊考生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受到严惩。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未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的,成绩无效。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0632-3322360(举报专线,仅受理违法违规举报),邮箱:jubao@sdzk.cn。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0531-82598728;0632-8688127。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枣庄市2024年4月自学考试考点考场分布图。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4年4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