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完成网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地址
(一)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二)二维码:
考生通过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支持手机端和电脑端,建议考生使用手机端登录。
二、网上确认时间
枣庄市网上确认首次材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审核不通过者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不能上传。
三、网上确认说明及上传材料要求
(一)枣庄市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
1.驻枣庄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学点所在地为枣庄市)。2.工作地为枣庄市(需提供社保缴纳材料)的其他非应届考生(含往届、自考、网络教育等,下同)。3.户籍为枣庄市的其他非应届考生。考生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即可。
(二)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的照片材料。
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
准考证照片上传要求如下: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标准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还需注意:
9.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
10.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11.请务必确认所上传头像为正向,若出现横向或倒立的情况,请先使用手机自带图像编辑器进行旋转处理后再上传。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材料。
1.往届生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清晰照片。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请上传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枣庄市高等学校函授站或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提供的相关在读材料;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录取当年入学前能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上传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可以证明自己学习考试情况的材料。
(四)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枣庄市的证明材料。
1.枣庄户籍考生,上传户口本首页(有住址和派出所公章)和考生个人信息页的原件清晰照片;
2.在枣庄工作考生,上传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注明考生姓名、单位名称和地址、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近期在枣庄市缴纳社保情况的照片或截图。
户籍或工作,二者满足其一即符合要求。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清晰照片。
(六)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
考生需提交校验未通过的合理原因说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未毕业考生、国外认证学历、毕业后修改过姓名等)或学信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
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一)准确上传材料。
我市网上确认将通过采用大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大考生材料审核力度。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真实有效且符合标准的材料。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看审核结论。
请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间内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审核结论:待审核、审核不通过、待补充材料、审核通过等。
待审核:目前还未进行审核。
审核不通过:不符合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报名信息无效。
待补充材料:上传的材料不符合报考点相关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上传。
审核通过: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工作。
(三)常见审核不通过或待补充材料原因。
1.审核不通过。非驻枣庄市高校就读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所在地不是枣庄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既无枣庄市户籍又无枣庄市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材料的其他考生。以上考生请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提交报名信息勘误申请。
2.待补充材料。身份证鉴证人脸比对不通过,身份证有效期比对不通过;证件照与学籍学历照片比对结果不是“同一人”;证件照与手持身份证比对结果不是“同一人”;图像质量检测不通过。因照片存在上述问题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对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相应调整后重新提交审核。身份证在考试前过期的考生,请务必在考前及时更换证件,确保使用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网上确认审核后,会通过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短信通知考生审核结果,请保持手机畅通或登录研招网查看结果。
2.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过但没有确认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取消报名的考生,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通过原支付途径退还报考费,请考生不要注销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否则将影响退费。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3.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请于11月20日前向枣庄市报考点提出申请。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的考点是根据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和考试科目来统筹安排的,请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查看所在的考点和考场。
如考生在网上确认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枣庄市报考点。联系电话:0632-3314618。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2楼。网址:http://edu.zaozhuang.gov.cn/jyfw/zsks/。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