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的通知》(鲁教督〔2016〕22号)精神,我市严格按照《山东省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自评汇总表》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除A3-B14外,自评得分758.76。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职业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和创新发展的战略,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效落实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责任。通过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了显著提升。
目前,我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8所,技校10所,高等职业学院2所。在18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有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1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3所列入省级中等职业教育规范化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开办“三二连读”大专专业的学校有8所,近10个专业。举办职业教育“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的高职院校2所,2013年度承担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21人。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4.8万人。逐步建成了中高职衔接、普职双向、产教融合的发展机制,初步建构了适应枣庄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才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政府统筹工作和职业教育规划与布局情况
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鲁政教督办〔201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加快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始终坚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目标。相继出台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枣政发〔2013〕25号)等文件,建立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面向就业市场,整合区域资源,建立区域专项人才需求发布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市委、市政府站在建设区域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高度,对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枣庄市职业中专投资1.96亿元建设新校区,完成了整体搬迁。台儿庄撤并了6所乡镇成教中心,将其资源、职责整合到区职业中专,区职业中专新校区也已投入使用。枣庄四中、枣庄五中并入薛城区职业中专,山亭区职业中专、市中区职业中专规划建设的新校区正在紧张建设中。由枣庄市政府与北京华普亿方集团共同出资办学创建的枣庄创业大学,已开始实行市场化运作,成为集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与一体的公益性社会大学(枣政字[2015]28号),形成了职业教育高、中职并重,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创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同时,以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山东省规范化学校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以组织参加市、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为检验,促进职业教育内涵的创新发展。
我市组建市级职业教育集团5个,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汇集区域内中高职院校、大型企业集团、政府部门各委办局、社会团体等单位一起承担着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重任,以集团化联动打破了行业和区域的分割,突破体制障碍,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学生培养方式,促进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适应枣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015年,枣庄市教育局建立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在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建立了统一的职业教育信息平台,涵盖我市所管辖的各类职业学校,各职业院校依托学校网站,分别建立信息化平台,专人负责,主要用于学校简介、上传下达、教研教改、招生就业、活动开展等工作。已建立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和职业教育信息平台运转良好,在支持推进各类职业院校有机融合,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发布的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实行严格的就业准入。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现了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的目的,促进了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
我市在中职学校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4〕43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的通知》(枣人社发〔2014〕16号),2013年11月,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国家税务局、枣庄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转发并实施《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枣财税〔2013〕30号),为“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职业培训服务模式提供保障,形成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承接培训机构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培训服务,政府购买合格职业培训服务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
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枣教发〔2014〕31号),决定在我市所有达到合格办学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含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学校)进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试点,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相互沟通和衔接,实现学生一专多能,进一步推动了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
我市建立健全了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教育全面督导评估和专项评估。2014年,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各区(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枣教督〔2014〕8号),市教育督导室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鲁教职字〔2009〕3号)的要求,组织评估组对全市职业教育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2013年3、4月,市教育局分别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资队伍建设情况和教学工作开展、专业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2014年3月,市职教办组织12位专家分成二个视导组对全市18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教学视导活动,对各中职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评价、技能大赛、春季高考、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题研究、实训基地建设、德育工作等进行了量化考核。2015年8月,市教育局印发了《枣庄市教育工作评估方案》,制定了《职业教育评估细则》,并于2016年1月聘请市外专家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评价。督导、调研的结论作为市教育局对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工作评判、评比、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市及区(市)制定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我市对中职教育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已落实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免学费补助转换为按专业补助公用经费,已落实对第三年级同样全额拨付公用经费。
(一)预算内经费情况
2014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40.1306亿元,其中: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2.7076亿元,占预算内教育经费的6.7%。
2015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45.9706亿元,其中: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3.5447亿元,占预算内教育经费的7.7%。
(二)教育费附加情况
2015年,教育费附加26223万元,其中用于职业教育3091万元,占教育费附加的11.79%。
2015年,地方教育费附加6077万元,其中用于职业教育1220万元,占教育费附加的20.08%。
(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2013-2015年,设立市级专项资金3760万元,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规范化和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师培养培训聘用和农村职业教育发展。
四、产学互动
我市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模式,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为载体,建立教育部门与行业企业教产合作新机制;以企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的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新机制;探索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建设的形式和途径,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新机制。
(一)组建了5家市级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目前,我市共组建了5家市级职业教育集团联合相关行业、企业以及其他职业学校共同组建职教集团,促进集团成员之间优势互补。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成立时间 |
1 |
枣庄市机械电子职教集团 |
枣庄经济学校 |
2008.12 |
2 |
枣庄市数控技术职教集团 |
薛城区职业中专 |
2009.11 |
3 |
枣庄市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 |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
2009.12 |
4 |
枣庄市旅游与服务业职教集团 |
枣庄职业学院 |
2011.04 |
5 |
枣庄市互联网产业职业教育集团 |
枣庄职业学院 |
2016.06 |
(二)通过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10-2013年度我市基础能力建设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完成市级配套3760万元;2010-2013年度我市二期基础能力建设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立项4820万元。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盈,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教学模式。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创新教学环境,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实践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通过数字仿真、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方式,在教学中普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创新教育内容,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针对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在现有教材基础上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
构建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鼓励专业教师深入企业一线顶岗实践,鼓励各校专业教师到对口专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或岗位进行专业实践,并在经费上予以大力支持。引进企业专技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根据市政府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文件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区域中职校开展特聘兼职教师支助工作,聘请企业专家工程师和能工巧匠进学校担任教学、课程改革、实习带教和创新项目等工作。
(三)大力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我市各学校把现代学徒制试点作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深化校企合作模式与手段,积极主动地进行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现代学徒制覆盖面,凡是与企业关联度高的专业,都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各学校制定现代学徒制下的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校企双方的互惠互利的双向需求,从学生发展出发、以企业用工需求、职业体验为切入点,以实操为手段,以项目引领的教学模式为导向,在企业外聘教师的带领下,按照岗位工作流程,进行实际操作,体验真实岗位角色,目标在实践中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做到“练在企业”,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四)建立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枣庄就业网、鲁南人才热线、职业介绍中心定期向社会发布区域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定期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和企业招聘信息。
(五)2013年11月,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国家税务局、枣庄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转发并实施《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枣财税〔2013〕30号)文件,全面落实鲁财税〔2013〕42号文件中的9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各学校确保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专款专用。
(六)落实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我市认真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鲁经信人字〔2013〕653号)精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满足院校学生和企业职工实训需求,规划建设“枣庄市职业院校(高职)实训中心”,“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公共实训中心,实训中心集教学性、生产性、先进性、开放性、综合性和多元性于一体,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实训中心运行必将大力提升我市创新型、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能力。
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
落实中职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制度,实施专业差异化发展。2014年8月,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的指导意见》(枣教发〔2014〕61号)的要求,各区(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依据本区域产业发展前景以及专业设置条件,要对专业进行全面优化调整。同时组织专家根据专业设置标准对相关专业进行了评估认定,并结合专业布局调整要求,确定我市设置信息技术、加工制作、旅游服务等14大类、40个专业、85个专业点。撤消了轻纺食品、公共管理与服务两个专业类别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家政服务等16个专业46个专业点。2015年,市教育局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分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对所设专业进行合格、规范化、示范性等级认定。市教育局评选出首批“市级十大品牌专业”,我市共有三所中职学校的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不断完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监督、激励和评比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2014年11月,市教育局与市卫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分别成立市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枣教发〔2014〕91号)、市加工制造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枣教发〔2014〕90号)、市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枣教发〔2014〕89号)、市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专指委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标准、教学要求和质量评价体系,对相关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师培养等提出建议;指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对接不同层次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科学布局、设置专业,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以能力增进为主线科学规划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推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贯通衔接;指导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院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师生与员工对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将企业先进的经营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内容;指导职业院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承办国家、省、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比赛等。
2013年初,建立了枣庄市职业教育专家人才库(枣职联字〔2013〕1号),定期组织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参与制定全市职业人才需求信息、预测人才需求变化趋势;参与开发和编制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推选专业课课程标准和教材;参与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评估;收集社会对职业学校的意见,参与对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评估、质量评估和专业评估,并对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落实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教发〔2014〕1号)中“大力开展高效优质课堂和教学视导活动,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水平的要求”,认真落实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派专业教师参加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培训,指导各学校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熟悉课程标准及实施要求,掌握课程设计基本思路,进行专业核心课程的开发与教学实施,合理规划实训项目和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探索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鼓励学生一专多能。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枣教发〔2014〕31号)精神,在我市所有达到合格办学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试点,实现学生一专多能,推动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做好双证融通教学,提高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增加了学生的择业机会,适应大中型知名企业的人才准入制度,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近年来,我市中职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和专业对口就业率分别达到95.36%和75.98%。
我市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举办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枣政办字〔2011〕18号)文件精神,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每年举办一次。自2013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教师技能大赛和学生专业技能抽考。“大赛全覆盖,师生齐参与,人人争第一”的竞赛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大赛赛项、参赛学生的不断增加,大赛的竞赛水平不断提升,大赛对发展职业教育的推动力也不断提高。大赛在引领教育教学的全面改革发展,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将加大对大赛资源设备的配置和投入,完善保障机制,为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015年,我市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共获得金奖2枚,银奖8枚,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共获得一等奖10个,二等奖23个,三等奖86个。2016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共获得金奖1枚,银奖1枚。组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展示学校精神风貌。为提升中职学生整体人文素养,推动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按照省教育厅等有关要求,组织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我市选送作品在省级复赛中获得一等奖19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34项、优秀奖38项,在全国决赛获得2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
六、编制管理与教师配备情况
我市认真落实《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鲁编办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于2015年底,进行了编制核定摸底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学生数为基本参数,根据学校类别综合考虑学校专业特点,按教职工与学生比确定。在中等职业学校内部,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占比均符合文件规定。
我市严格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建立了教师动态调整机制。新教师招聘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部分紧缺专业教师的招聘由学校经批准后自行招聘,努力实现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目前,教师总量能基本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对专业教师队伍的总量要求。
完善了教师培训、到企业实践等制度,打造了一支精通专业、长于技能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通过职教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项目实施,学校以点带面,帮助中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带动专业群以及相关专业发展,一批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校企师资“角色置换”;骨干教师与企业的骨干技术人员一起承接项目,开发教学与实训软件等,提升了教师的实践能力,推动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面向社会聘请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双师”结构。聘请职教领域、行业领域、高校领域的专家共同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近年来,共培养中等职业学校“齐鲁名师、名校长4人,枣庄名师、名校长12人。
改革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实施多元化评价。2008年以来,我市就开始了在中职、中小学教师职称多元化评价方式上的探索改革。从评价内容看,即通过增加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能力考试,来考查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课堂能力水平考核,来考查教师的实堂教学能力;通过专业技能考察,来检测中职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通过实绩考核,来检测教师学期内的教学效果;将中职学校教师参加全市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来全方位反映教师师德水平等多方面能力。将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纳入到多元化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评价体制,从而使职称评审这一“杠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有效,以更加健全的正向激励机制,服务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七、基础能力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针对性地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问题。到2015年底,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20平方米,生均实训设备3000元,分别达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合格标准。
目前,我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分级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学校的标准,合格率100%。有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1所列入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学校,4所列入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
八、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情况
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我市认真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枣政发〔2013〕25号)中“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兴办职业学校,在学校投资建设生产车间、技术研发和服务中心,创新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转移实训成本的机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完善集团化(联盟)办学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鼓励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土地、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情况;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选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情况;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样待遇情况。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确立了现代学校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枣政发〔2013〕25号)要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决策议事机制和合作治理制度,支持学校自主办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员工积极性”。首先,推动依法治校,各校聘请法律顾问,依法处理校内外纠纷,依法“立、改、废”学校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党组织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在学校章程建设、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办学绩效评估、学校特色发展等领域做了实践和探索,遵循从章程出发,制度建设跟上,循环实施制定规划、实施规划、评价规划的过程中,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基本路径,推动所辖学校逐步形成了“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规划”、“一校一评价”、“一校一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推动学校逐步按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以学校为主导,实现“三位一体”育人机制。近年来,着力以学校为主导,主动打开校门,加强学校与社会、社区的融合,建设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家长学校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有价值的探索,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的成长,区域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逐步推行职业院校(院)校长培育遴选新机制。其中,峄城区职业中专率先按照教育家、企业家的复合标准培养、配备了校长。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是职普比例稍低。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市职业学校招生情况还不理想,职普比例稍低,2015年职普招生比为42.53:57.47。
二是“双师型”教师的数量、结构不足。教师年龄结构老化,新入编教师数量较少,专业教师业务技能提升需要进一步改善。
三是教学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在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课程体系等方面需要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四是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有待进一步创新与深化,校企合作要实现实质性、高层次、紧密型深度融合。针对校企合作双方对政策依赖性很强的现实,研究出台更有前瞻性的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整合资源。继续加强校企合作,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事业,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二是打造职教名校。结合我市城市转型发展的需求,科学调整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教育现代化水平,重点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示范性学校,提高全市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
三是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打造枣庄职业教育品牌。
四是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保障落实培训经费,注重检查培训成效,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五是抓好职业教育教研工作,深入调研,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