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6〕2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教育
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科学实施2015年度教育工作评价,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教育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枣教发〔2015〕61号)要求,现就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5年度教育工作评价的对象为: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区(市)教育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校名单由市确定(排名不分先后):
中等职业学校(7所):市职业中专、滕州市职教中心、山亭区职业中专、市中区职业中专、峄城区职业中专、薛城区职业中专、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普通高中(8所):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十六中、枣庄十八中。
初中(8所):枣庄十五中、枣庄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枣庄四十一中、枣庄二十八中、枣庄二十九中、枣庄三十九中、枣庄四十中、滕州北辛中学。
市直小学(5所):立新小学、枣师附小、解放路学校、枣庄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枣庄市实验小学。
区(市)小学(6所):
市中区实验小学、峄城区匡衡小学、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台儿庄区实验小学、山亭区实验小学、滕州市实验小学。
二、人员组成、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一)人员组成
本次评价组建枣庄市2015年度教育工作评价团,市教育局局长张磊、省政府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刘振鹏任团长。评价团下设学校管理一组、学校管理二组、经费与基建组、职教组、综合组,具体承担相应指标的评价工作。本次评价特聘专家为:
刘振鹏 省政府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
蔡迎军 省政府督学、济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
范天林 高密一中原党委书记、原副校长、省特级教师
于建平 潍坊商校原校长、潍坊特级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石 蕊 枣庄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评价团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市中区:2016年1月7日;峄城区:8日;台儿庄区:1月11日;山亭区:1月12日;滕州市:1月13日;薛城区:1月14日;市直:1月15日。
具体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见附件2。
三、评价工作程序
201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指标、职业教育、学校管理、教育质量(部分指标)实行统一时间、统一调配人员、统一步骤的办法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召开见面会:见面会均于当日上午8:30在被评价的区(市)召开,主要议程是:听取区(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教育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枣教发〔2015〕61号)有关情况的简要汇报;团长讲话;安排部署在该区(市)的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团按工作组与区(市)陪同人员对接。
(二)查阅有关资料:“综合指标评价”、“职业教育评价”纪实表等。
(三)分组实施评价:按任务分工(见附件2)分组开展评价工作,并按相关评价细则中的评价办法计分。
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评价程序是:听取校长有关学校管理(重点是校长领导力、教师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发展)等有关情况的简要汇报;组长与校长进行座谈交流、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组织学生调查问卷;查阅《普通中小学管理评价纪实表》、《教育质量评价纪实表》(部分指标)(见附件3,该组评价人员每人1份);分组进行评价工作并计分。
在市直学校开展评价工作按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评价程序进行。
(四)评价汇总:督导室收集各评价工作组计分表并进行汇总整理,将各评价工作组计分表存档、备查。
四、关于教育质量评价中的考试检测
1.教育质量评价闭卷考试检测(统称检测,下同)的学校与市确定的被评价学校相一致。
2.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检测时间、科目、年级、学生数量与抽取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施2015年度教育工作评价,是加强我市教育管理、教育监督指导、构建区域教育竞争格局、推动区域教育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领导,市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张磊任组长,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王胜黎、冯仰军、杨庆东、唐建峰、金殿国任成员的“枣庄市2015年教育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在实施评价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将带队到所联系的区(市)及市直学校开展评价工作。
(二)严格要求。一是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强化领导。要实事求是,严格过程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对组织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二是各区(市)、市直各有关学校要按《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教育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试评、迎评等各项工作。三是市教育局各有关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是教育质量检测工作,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竞争性、导向性、全局性、权威性、科学性。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2015年12月31日市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全体评价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二)评价工作执行《枣庄市教育工作评价方案》的相关评价细则。《综合指标评价细则》中“A3学前教育”、《职业教育评价细则》中的“A7省督导评估”项暂不作评价。
(三)评价材料放置。为便于工作,综合指标评价所需提供的材料集中放置在见面会会场;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评价所需提供的材料由该学校在评价工作组到达时直接呈报评价工作组人员;职业教育指标评价所需提供的材料放置在被评价的中等职业学校。
(四)《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评价细则》中“A2校长领导力C11学校有一套执行力运转良好的机制”项,评价时学校需提供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召开的安排部署本学期工作的教职工大会情况(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议程和主要内容),以及校长讲话纸质稿件。
(五)《综合指标评价细则》中“奖惩”项需提供所获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六)评价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区(市)陪同人员(每组1-2人)。
附件:1.枣庄市教育评价工作团人员名单
枣庄市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
附件1
枣庄市教育工作评价团人员名单
团 长 张 磊 市教育局局长
刘振鹏 特聘专家、省政府督学、省督导室原主任
学校管理一组
组 长 范天林 特聘专家、高密一中原党委书记、原副
校长、省特级教师
副组长 史玉光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副组长 杜宝相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成 员 张 辉 市教育局安管办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衣学武 市教育局学前办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李 丽 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学校管理二组
组 长 蔡迎军 特聘专家、省政府督学、济南市政府
教育督导室原主任
副组长 徐民伟 市教育局思政科科长、中学高级教师
副组长 刘建武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成 员 付国华 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正高级教师
冯佳琳 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高级教师
刘宇靖 市教育局师训科、中学高级教师
经费与基建组
组 长 石 蕊 特聘专家、枣庄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副组长 孙 斌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成 员 刘彦辉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员
徐 浩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员
郁继成 市改薄办科员
职教组
组 长 于建平 特聘专家、潍坊商校原校长、潍坊特
级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副组长 冯统伟 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中学高级教师
成 员 张颖梅 市职教办教研室主任、中专高级讲师
沈宏娟 市职成教科副科长、中专高级讲师
综合组
组 长 杨庆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魏秀民 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 于 梅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柳 静 市教育督导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