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9日—12日上午8:40—11:40,下午2:00—4:30。
地点: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90号)二楼报告厅。
二、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
1、提交的材料:
《2017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2017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学历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成绩证明(教育部相关网站公布的笔试成绩查询电脑截图)及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见附件2),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以网上资格审核时提交的同意报考证明为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7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上述材料(除照片)均需提交原件和2份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时按照《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的序号进行排序提交。
附件1: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
附件2:承诺书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