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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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第三中学业务范围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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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章):枣庄市第三中学(枣庄市实验中学) |
填报日期: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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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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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工作标准 |
承办科室及协办科室 |
工作流程 |
实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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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 |
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落实国家课程和国家课程校本化任务,开足开全课程,落实教学常规,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多元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高中毕业生。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全心全意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积极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
承办科室:教务处 联 系 人:刘 鑫3125152(市中) |
招生择优录取—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输送高一级高等学校与社会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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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校教学管理 |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培育优秀教师团队;认真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要求和教学基本规范,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打造智慧课堂,构建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规范教育教学工作 |
承办科室:教务处 联 系 人:刘 鑫3125152(市中) |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2.规范教学工作;3.落实教学工作检查;4.加强新高考、新课程教学研究;5.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6.加强思想品德教育;7.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的联系。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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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业3125051(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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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科室:年级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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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学生管理 |
着力实践“为学生发展负责”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的育人目标,构建并实施学校德育体系和主题班会体系,通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体育节和学生社团等活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好家长委员会,加强家校沟通,合力培育全面发展的学生。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做好学生的在校管理,并通过相关活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
承办科室:德育处 联 系 人:史 创3277866(市中) |
确立德育工作主旨:坚持立德树人理念——制定学校德育工作方案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在总方案总主旨统领下,制定学校主题系列活动方案——分解目标具体实施——强化监督督促——建立德育教育长效机制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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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校后勤服务 |
坚持服务教育教学一线的原则,给师生创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在校园食宿、绿化美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管理维护、学生装管理、学生公寓用品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和标准,做到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坚持服务教育教学一线的原则,给师生创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
承办科室:总务处、德育处 联 系 人:赵恩桥3125088(市中) |
坚持走动办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树立为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标准,坚持服务为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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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学籍管理及学生发展报告建设 |
每年新生入学时,学校教务处为新录取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为在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转入、转出等手续,与各年级共同建设学生三年的发展报告,全面评估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学习能力。 |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7〕26号) |
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及学生的发展报告的建设 |
承办科室:教务处 联 系 人:刘 鑫3125152(市中) |
1.严格按照招生要求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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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业3125051(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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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科室:年级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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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小学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 |
加强家委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 |
承办科室:德育处 联 系 人:史 创3277866(市中) |
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制定家委会工作流程——成立班级家委会——选出家委会主要成员——进行具体任务分工——进行具体工作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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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费 |
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 |
枣政办发〔2000〕44号 |
严格按规定执行 |
承办科室:总务处、教务处 联 系 人:赵恩桥3125088(市中) |
每学期按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上缴财政。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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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住宿费 |
枣庄三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
枣价费发〔2018〕123号 |
严格按规定执行 |
承办科室:总务处、德育处 联 系 人:赵恩桥3125088(市中) |
住校学生每学期按文件规定收取住宿费,上缴财政。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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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委编办 举报投诉电话:316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