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 |||||||||
枣庄市第三中学业务范围清单 | |||||||||
事业单位(公章):枣庄市第三中学(枣庄市实验中学) | 填报日期:2020年6月17日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 ||||||||
序号 | 事项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工作标准 | 承办科室及协办科室 | 工作流程 | 实施期限 | ||
1 |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 | 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落实国家课程和国家课程校本化任务,开足开全课程,落实教学常规,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多元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高中毕业生。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全心全意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积极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 承办科室:教务处 联 系 人:刘 鑫3125152(市中) | 招生择优录取—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输送高一级高等学校与社会 | 长期 | ||
2 | 学校教学管理 |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培育优秀教师团队;认真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要求和教学基本规范,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打造智慧课堂,构建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规范教育教学工作 | 承办科室:教务处 联 系 人:刘 鑫3125152(市中) |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2.规范教学工作;3.落实教学工作检查;4.加强新高考、新课程教学研究;5.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6.加强思想品德教育;7.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的联系。 | 长期 | ||
李建业3125051(新城) | |||||||||
协办科室:年级处 | |||||||||
3 | 学校学生管理 | 着力实践“为学生发展负责”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的育人目标,构建并实施学校德育体系和主题班会体系,通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体育节和学生社团等活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好家长委员会,加强家校沟通,合力培育全面发展的学生。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做好学生的在校管理,并通过相关活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 承办科室:德育处 联 系 人:史 创3277866(市中) | 确立德育工作主旨:坚持立德树人理念——制定学校德育工作方案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在总方案总主旨统领下,制定学校主题系列活动方案——分解目标具体实施——强化监督督促——建立德育教育长效机制 | 长期 | ||
4 | 学校后勤服务 | 坚持服务教育教学一线的原则,给师生创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在校园食宿、绿化美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管理维护、学生装管理、学生公寓用品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和标准,做到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 坚持服务教育教学一线的原则,给师生创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 承办科室:总务处、德育处 联 系 人:赵恩桥3125088(市中) | 坚持走动办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树立为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标准,坚持服务为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长期 | ||
5 | 学生学籍管理及学生发展报告建设 | 每年新生入学时,学校教务处为新录取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为在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转入、转出等手续,与各年级共同建设学生三年的发展报告,全面评估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学习能力。 |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7〕26号) | 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及学生的发展报告的建设 | 承办科室:教务处 联 系 人:刘 鑫3125152(市中) | 1.严格按照招生要求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 长期 | ||
李建业3125051(新城) | |||||||||
协办科室:年级处 | |||||||||
6 | 中小学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 | 加强家委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 | 承办科室:德育处 联 系 人:史 创3277866(市中) | 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制定家委会工作流程——成立班级家委会——选出家委会主要成员——进行具体任务分工——进行具体工作 | 长期 | ||
7 | 学费 | 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 | 枣政办发〔2000〕44号 | 严格按规定执行 | 承办科室:总务处、教务处 联 系 人:赵恩桥3125088(市中) | 每学期按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上缴财政。 | 长期 | ||
8 | 住宿费 | 枣庄三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 枣价费发〔2018〕123号 | 严格按规定执行 | 承办科室:总务处、德育处 联 系 人:赵恩桥3125088(市中) | 住校学生每学期按文件规定收取住宿费,上缴财政。 | 长期 | ||
中共枣庄市委编办 举报投诉电话:316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