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业务范围清单 |
(此表用于公开发布) |
事业单位名称: 枣庄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
举办单位或代管部门名称: 枣庄市教育局 填报日期:2020年 6 月 18日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
序号 |
事项 |
子事项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工作标准 |
承办科室及协办科室 |
工作流程 |
实施期限 |
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1 |
现单位基本情况 |
我园园舍2018鉴定为D级危房,不能再继续用于教学使用。目前我园处于选址重建期间;园里教师在实验幼儿园跟岗学习、培训并参与教研。 |
经市政府专题会议(专纪字【2019】14号)研究决定园舍及场地移交市中区 |
园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做好当前的各项园务、党建、财务工作;在实验幼儿园跟岗教师做好跟岗学习工作。 |
园办公室:3318525;财务办公室:3320525 |
新园舍选址阶段,幼儿园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各项工作;跟岗学习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
新园建设期间 |
2 |
幼儿安全 保障 |
我园教师在实验幼儿跟岗学习期间配合其本园教师做好各项有关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
1.《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 十二条至十六条 2.《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 |
严格执行实验幼儿园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遵守实验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
跟岗学习负责人:13589641056;园办公室:3318525 |
严格执行实验幼儿园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值班干部早、晚在幼儿园大门处值班保障幼儿饮食安全;食品采购固定渠道,严格签订供货合同;配合定期进行安全大排查,排除安全隐患。 |
跟岗学习期间 |
3 |
内部管理 |
按照幼儿园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党务、行政、纪检、财务、人事、宣传、工会等内部管理工作。 |
1.《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五十六条至六十三条 2.幼儿园章程 |
监督跟岗学习教师是否能够积极配合实验幼儿园的科学管理,遵守实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 |
跟岗学习负责人:13589641056;园办公室:3318525 |
我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下全园教职工必须参加学习。严格制定学习纪律,纪律要求职工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离岗、不空岗,提高了办事效率。 |
跟岗学习期间 |
中共枣庄市委编办举报投诉电话:3168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