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40期:邹城市严肃处理违规办学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2 作者: 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简报(第四十期)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专刊) 邹城市严肃处理违规办学行为 针对邹城一中、邹城实验中学高二年级不同程度存在课程开设不规范、选课走班不到位等问题,9月26日,邹城市监察局与邹城市教育局召开联合办公会议,决定对两校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邹城一中、邹城实验中学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办学行为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写出深刻检查;对负有责任的邹城市教育局分管局长李祥贵、邹城一中分管高二年级的副校长边德顺、邹城实验中学分管高二年级的副校长盛勇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两校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从根本上纠正违规办学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省素质教育各项政策规定。 相关信息 暂无资料 上一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青岛市城阳区第六中学违规办学处理情况通报 下一篇:简报39期:济南市教育局严肃处理违规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