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基发〔2014〕1号
各市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8日
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基础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着力破解制约基础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结合《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现代课程教学体系得到基本确立,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身心健康水平和人文艺术素养明显提高;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合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立德树人的战略要求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德育工作
1.全面建立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等德育工作制度。
2.建立富有山东特色、梯次递进、系统衔接的由生活德育、传统文化课程、主题实践活动、学科德育构成的德育课程体系。
3.研究制定并实施《山东省学校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改革德育课程内容、教学模式和评价办法,探索以主题性实践活动方式开展教学,德育考核评价结果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
4.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学生指导中心建设。学生指导中心负责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交友、心理、活动、实践、发展等各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二)着力深化课程改革
1.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教学计划,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全课程。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课程修习任务的基础上,尊重每个学生的课程选择权,让每位学生获得全面的有个性的自主的发展。
2.优化义务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探索课程整合。适当降低普通高中学生必修课程的学分要求,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例。倡导为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提供不同难度的必修课程。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给学生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3.支持学校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校本化,鼓励学校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支持学校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
4.全面实施中小学“选课走班”教学,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设立自主学习课程,为富有特长、学习卓越的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5.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以特色课程带动特色高中建设和发展。实施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合作办学。
6.建立校内外结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系,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有机结合的学生培养机制。以学校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和传统文化节日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实践活动。实施“校外活动场所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工程”“示范性综合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推动各地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各类社会实践基地,承担综合活动课程的规划、指导与实施工作。推动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支持参与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
7.建立和完善中小学课程监测评估和公示制度,提高教材和课程资源建设能力,加强教辅材料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深入推进教学改革
1.尊重教学规律,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明确教学基本常规,引导中小学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2.尊重学科特点,深入研究德育、体育、艺术、科学等不同课程领域的不同特点,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的教学方式方法。
3.尊重学生差异,坚持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为不同的学生提供可选择的课堂学习任务和课外作业。
4.尊重主体地位,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的对话教学。
5.尊重学生经验,促进学生生活和学习经验与教材文本的连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6.尊重学习规律,针对个性化教学目标,运用差异化教学策略,创建各具特色的教学环境。
7.尊重教师创新,支持广大中小学教师创建具有鲜明个性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的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
8.尊重学校创新,针对不同学段分别甄别遴选一批改革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学校的课程教学改革经验。
(四)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1.研究制定教育现代化标准,建立由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程度、发展水平、课业负担和学生身体素质等内容构成的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并设立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评估方案,引导各地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高我省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
2.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以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省、市、县三级教育网络建设和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互通。加强学校“三通”“两平台”和中小学生学习探究专用计算机教室建设,提高学校计算机教室和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建设山东省中小学课程资源平台,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发建设或者参与开发建设课程资源,为中小学提供优质课程资源。
3.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课程与教育技术的整合,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
4.支持各市、县(市、区)建设学生网络自主学习平台,由各学校组织优秀教师指导学生节假日的校外学习。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1.全面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2.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确保教师足额配备。落实5%的教师机动编制政策,加强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配备。
3.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引导广大教师竞聘农村中小学相关岗位。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完善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4.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改革,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体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业绩、能力、一线经历。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支持教师向农村中小学流动,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称和竞聘高级教师岗位时,须有近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5.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推动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研究制定到农村交流教师的津贴标准。探索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制度。
6.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制度,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建立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六)改革完善教师教育
1.加强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战略合作,改革培训方式,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全面提高我省教师队伍水平。
2.着力提高全省教师培养培训综合能力。继续加强19个省级和100个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强化校地合作,整合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建设若干所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高水平师范院校。
3.探索高校与地方政府建立联合培养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制度。将师范专业放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增加面试环节,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选择师范专业。完善以初中毕业生为起点的小学、幼儿教师综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初中和高中教师“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模式改革。
4.着力提高全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能力。建设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主干、以高校和各市(县)教师教育网为两翼、以全省中小学校园网为节点,能够为全省中小学教师提供定期研修与常态化研修、统一研修与自主研修服务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网上大学”。
5.继续实施山东省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山东省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工程、齐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设“金字塔”型齐鲁教育家培养体系。以各级名师、省特级教师为核心建立教师自主专业发展团队,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制度。
6.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大力加强教师转学科培训。对于急需紧缺学科的教师,可根据课程设置需要,有计划地从现有教师队伍中选拔一批素质较高、相对年轻并具有一定学科基础的教师进行转学科培训。
7.建设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的有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保障中小学教师每五年完成不少于36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
(七)大力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1.严格实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出台《山东省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学习培训、职绩管理、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的管理,提高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建设水平。
2.总结推广潍坊市、青岛市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经验,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管理。
3.建立并实施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完善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机制。
(八)切实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1.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理事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为重点,推动全省中小学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学校治理机制。
2.制定“山东省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办法”,指导全省中小学制定“学校章程”,学校校长必须按照学校章程办学治校。
3.指导各地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协会”和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指导服务中心。
(九)积极推进评价招生制度改革
1.改革日常考试评价制度,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名次。
2.改革学生学业成就评价制度,将学生日常学习和选修课程评价纳入学业质量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学科学业成就分类评价制度,完善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和等级表达两类。研究制定考核指导意见,加强非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评价考核。
4.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社会参与监督”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
5.根据国家高考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要求,结合山东实际,2014年出台山东省高考改革方案,充分发挥高考招生改革对素质教育的积极引导作用。
6.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中小学教学、评价、分析与反馈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公报。
7.建立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监测评价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体质档案,促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落实,切实保护学生视力,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检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不断加大规范办学行为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严肃查处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负担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
2.建立并不断完善全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切实加强依法治教、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督查。
3.全面实施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对全省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市,约谈该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推动各市对所辖县(市、区)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
4.积极推动《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从法制层面对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对全省素质教育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素质教育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市、县(市、区)党政负责人及教育局长年度培训制度,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提高广大教育管理者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二)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1.结合国家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的实施,大力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8年全面实现中小学布局、场地、校舍、教育教学装备、师资和公用经费拨付的标准化。
2.突出加强中小学功能教室建设,加大中小学体育场地、音乐、体育、美术器材、信息化设备配备力度,及时补充维修更新音体美器材,建立中小学图书更新配置长效机制。
(三)加强综合改革试点
1.深入推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围绕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建设、高中多样化发展、课程教学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校长和教育局长任职资格制度、党委政府教育政绩考核等,建立若干实验区、示范区,加强指导,创造经验,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2.探索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经验。
(四)创新教育管理方式
1.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支持有基础、有实力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建立教育评价、教育监管、课程教学改革、学校规划与发展等教育专业服务机构。
2.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促进学校专业发展、教育质量监测、市、县教育发展督导评估等职能交给第三方机构承担,推进中小学管、办、评分离的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