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2017〕1 号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中小学假期有关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近期,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部分学校在假期期间存在“统一组织学生补课”和以各种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教师到校上课”等问题,严重干扰了师生的正常假期生活和全市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中小学假期有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假期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假期工作管理,加强底线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对学校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期间统一组织学生上课、补课,严禁提前开学,不得强制或以“义教”等变相强制措施组织教师在假期内到校上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
三、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指导学生丰富假期生活,走出家门,走上社会,亲近自然,体验生活,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劳动习惯。要积极拓展校外教育渠道,加强同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合作,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抓好假期时间节点,拓展家庭教育服务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推动家长自觉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和义务,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