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2017年普通高考成绩即将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高考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的政治性、政策性,认真做好高考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高考信息管理。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现就做好高考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规范宣传。各区(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高考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高考高考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 “高考状元”,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公布学生高考成绩排名榜,不得以高考成绩排序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喜报、贺信。
学校发布、印发、张贴的各类宣传广告、资料、标语等,不得出现表示高考排名的字样。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区(市)及高中学校、教师进行排名排队,为规范高考宣传、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严格管理,强化服务。各区(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要对当地的高考成绩宣传发布负责,不得举行或参与有违素质教育精神的各类高考信息宣传活动。要主动与当地各新闻单位联系、沟通,协助新闻单位报道好各级党委、政府对高考的重视支持,以及为维护高考公平公正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加大高考资助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为广大考生提供填报志愿、录取等多方面服务。
三、落实责任,违者必究。各区(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作为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高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外,一律不准向其他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在通知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时,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将考试成绩和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一经发现,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全市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