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区始终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强化四项举措,切实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教育公共服务,推动全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公办园发展,进一步扩充园所规模。每个镇街办好1-2所中心园,农村小学办好附设园,省定贫困村则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覆盖人口3000-5000人”的原则,设置村办幼儿园;计划完成12所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并将提供公办园学位数量作为奖励镇街的依据。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升级确类,镇街中心幼儿园100%晋升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独立设置村级园晋升市级一类以上类别,学校附属幼儿园全部达市级二类以上类别,将确类比例作为镇街差异性目标考核内容。
二、加强民办园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按照“三个一批”的工作策略(即注册一批民办园,提升一批民办园,取缔一批民办园),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程序,建立清理整治非法办园长效机制,加强镇(街)政府统一领导,落实部门职责,每年定期开展清理与查处工作。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做好公办幼儿园的核编和公办教师招考工作。严格学前教育从业人员资格,幼儿园园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设立专项培训经费,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课程体系,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四、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管。构建结对帮扶网络,通过园所结对,派驻支教教师等形式,发挥区实验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推动全区幼儿园城乡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