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对各区(市)、市直有关学校的学校招生、安全、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等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及学校招生条件、报名办法、时间,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限制招生人数、控制班额和择校生。二是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和有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三是切实抓好学校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是学校的安全保卫值班、防汛、防盗、防火、防雷和反恐工作。四是督查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