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加强行风建设、促进教育和谐”活动,从四个方面全力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理想信念以及党章教育,积极倡导《教育系统八荣八耻》,严格落实《滕州市教育系统五条禁令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广大党员干部的从政、从教行为,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行为准则、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涉及重要学校干部任免、基础设施建设、师范毕业生招聘录用、职称评聘以及评优选模等重要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运作。
三是进一步促进热点问题透明。进一步加大政务、校务公开力度,发挥好政务、校务公开栏及一把手信箱等的窗口作用,主动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特别是对群众和社会较为关注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制作公示牌、发放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面向社会公示,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陈 超 夏祥永 徐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