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发动到位。滕州市各单位认真总结前段“学、查、纠”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宣传开展“学、查、纠”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让“学、查、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激发管理干部和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滕州市各学校充分认识开展“学、查、纠”活动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制订“学、查、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工作进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落实“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学校制度”和“学校干部进课堂制度”,局机关把指导、推动学校开展“学、差、纠”行动的着力点落实到跟踪检测学校常规管理的变化上;学校领导干部把推进本单位“学、查、纠”活动的着力点放在以身作则上,自觉严格地完成上级规定的听课、评课和联系教研组任务,带头查找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带头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各学校要成立了精干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查、纠”活动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为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查、纠”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教学视导、督导活动,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教育局将随时抽查。对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搪塞检查的提出批评。深入基层学校和学科组,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总结推广经验。
四是评价考核到位。根据活动的有关要求与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评价考核制度。学期末,各学校对教师开展活动的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滕州市教育局把各校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对学校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陈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