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亭区教育经费政府保障功能显著增强,累计落实资金2649.6万元,确保6万余学生享受教育普惠政策。提高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农村初中每生每年由360元提高到445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由260元提高到295元。全年拨付免杂费及补助经费资金2032.6万元,使60253人受益。春季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资金418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了教科书;秋季教科书由省直接免费提供。拨付补助寄宿生生活费35万元,按照每生不低于750元的标准,为934人次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提供生了活费补助。实行了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拨款32万元,按照一档250元,二档500元,三档750元的救助标准,对640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救助。实行了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政府资助金政策,拨付资金132万元,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对880名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了资助。同时,还通过区政府设立教育救助基金,整合“希望工程”等种类救助资源,形成了奖、助、补、减、免多措并举,政府统筹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助学济困机制,保证了贫困家庭学生按时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全面促进了教育公平。
(陈 超 陈祥云)